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一年六月
重要提示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3月9日《关于同意金鹰中小盘精
选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25号)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4
年5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与投资存托凭证相关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修订及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章节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 日。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
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2
二、释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1
七、基金转换 ..................................................................................................................................... 68
八、基金的投资 ................................................................................................................................. 69
九、基金的业绩 ................................................................................................................................. 78
十、基金的财产 ................................................................................................................................. 8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81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86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8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1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十六、风险揭示 ................................................................................................................................. 98
十七、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102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4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5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1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3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6
二十三、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备查文件 ....................................................... 127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托管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
和补充
销售代理协议: 指《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
修订和补充
《信托法》: 指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过,自2001 年10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反洗钱法》: 指2006年10月31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并
于2014年7月7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不时做出的修订;
《托管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及销售代理机构
直销机构: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代理机构: 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
的代理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
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
并保管基金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
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或投资主体以及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
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
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
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取得和持有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设立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
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04年4月12日到2004年5月20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指本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行为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
办理注册登记的本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及其
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帐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或
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帐户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
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媒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王铁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83936180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铁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南开大学财政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
风险管理师(FRM),先后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长江证券(上海)资
产管理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术员、车间
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姚文强先生,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
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
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
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
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代行督察长。
颜康富先生,董事,暨南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彩田支行副行长、长城支行信贷部经理、总行信贷审批部风险管
理高级经理、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总行贷审会副主任、广
州分行副行长、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周建余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担任会
计、财务主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东路营业部财务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历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
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魏宏超先生,独立董事,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计划资金处主任科员、民族证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券长春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
券总公司经纪业务督导、民族证券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海保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唐宜红女士,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担任助
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20年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国
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先后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等职务。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
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博士,历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
公司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
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志智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郴州电厂职员、郴州市农业
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
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
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
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副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历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黄定明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下设二级部
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姚文强先生,总经理、代行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
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
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
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行督察长。
周蔚女士,常务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客户二部
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泽香
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
总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
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耿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担任副处长等职;其
后曾任职于北京宝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刘盛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化学工程硕士,历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
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
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职务。
4、基金经理
陈颖,曾任职于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中国惠普,历任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主管等职,2012年9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员、研究小组组长、基
金经理助理等。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担任金鹰稳健成长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7
年9月担任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至2019年12
月任金鹰策略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任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起任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11月起担任金鹰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起任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起任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5月起担任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汪旻杰先生,管理时间为2004年5月27日至2005年10月
20日;崔海鸿先生,管理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至2007年1月12日;罗荣女士,管理
时间为2007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23日;刘保民先生,管理时间为2007年10月22
日至2008年12月27日;龙苏云先生,管理时间为2008年1月23日至2009年9月8日;
杨绍基先生,管理时间为2009年9月8日至2015年1月31日;朱丹女士,管理时间为2010
年7月30日至2015年2月17日。于利强先生,管理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至2020年1
月3日;吴德瑄先生,管理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代行督察长;
耿源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代行督察长;
耿源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代行督察长;
耿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混合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邱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投资主管;
周滢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创新业务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
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
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与债权人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除调高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费之外的
基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