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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4月30日
送出日期:2022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利鑫债券(LOF) 基金代码 163003
下属基金简称 长信利鑫债券(LOF)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163003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6月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7月22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文琍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1年6月24日
证券从业日期 1994年3月18日
其他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份额场内简称为“长信利鑫LOF”,场内申购赎回及交易代码均为163003。
注:表中的合同生效日为基金转型起始日,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6月24日。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分级运作期届满进行转换,转换基
准日为2016年6月24日,转换日日终,长信利鑫分级债A、长信利鑫分级债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
换成长信利鑫债券(LOF)份额。上市日期为长信利鑫债券(LOF)C的上市日期。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三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与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前提下,力争为各级投资者谋求与其风险公正匹配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央行票据、银行同业存款、回购、可转债、可分离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宏观调控政策走向以及各类资产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比较,首先采用类属配置策略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进一步分析预测,制定各自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长信利鑫债券(LOF)C份额计算期间为转型起始日2016年6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6年
净值增长率按长信利鑫债券(LOF)C份额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 0.00% -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份额
7天≤N<90天 0.10% 场外份额
N≥90天 0.00% 场外份额
N<7天 1.50% 场内份额
N≥7天 0.10% 场内份额
注:1、M为申购金额,单位为元;N为持有期限;
2、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期届满,由原有利鑫A、利鑫B份额转为利鑫(LOF)C类的场外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由原有利鑫A、利鑫B份额转为利鑫(LOF)C类的场内份额赎回费率为固定0.10%;
3、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3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
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
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
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
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
应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应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五章“争议的处理”中的所有内容,知悉合同相关争议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本产品资料概要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如上图所示。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