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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 20 日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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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0 月 1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京津冀
场内简称 京津冀
基金主代码 1648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月 1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347,732.78 份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
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
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
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成分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基
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
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
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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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
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京津冀指数 A 工银京津冀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811 16482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815,963.73 份 2,531,769.05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10 月 1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京津冀指数 A 工银京津冀指数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12,160.55 -97,555.72
2.本期利润 319,635.46 87,000.2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2 0.032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835,008.12 2,516,912.4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14 0.9941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工银京津冀指数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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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过去三个月 2.86% 1.05% 2.84% 1.10% 0.02% -0.05%
过去六个月 -10.33% 1.17% -10.72% 1.19% 0.39% -0.02%
过去一年 -17.25% 1.51% -17.67% 1.53% 0.42% -0.02%
过去三年 -0.10% 1.34% 1.01% 1.37% -1.11%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14% 1.32% -23.55% 1.41% 23.69% -0.09%
工银京津冀指数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79% 1.05% 2.84% 1.10% -0.05% -0.05%
过去六个月 -10.44% 1.17% -10.72% 1.19% 0.28% -0.02%
过去一年 -17.47% 1.51% -17.67% 1.53% 0.20% -0.02%
过去三年 -0.89% 1.34% 1.01% 1.37% -1.90%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59% 1.32% -23.74% 1.41% 23.15% -0.0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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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于 2018 年 4月 17 日由“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
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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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刘伟琳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4月17
日 - 12 年
博士。2010 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金融
工程分析师、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
现任指数及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17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睿智深
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8
年 4月 17 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中证京津
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17 日
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 年 3月 21 日,担任工银瑞信睿智中
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0
年 2月 18 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月 21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自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变更为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5 年 7月 2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日,担任工银瑞信中证高
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9月 15 日至 2018 年 5月 4 日,
担任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18 年 6月 15 日
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19 年 5月 20 日
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8 月 21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
年 3月 21 日,担任工银瑞信中证 5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 1日至 2022 年 3月 21 日,
担任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12月 25日至 2022年 3月 21日,
担任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2020 年 6 月 1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担任工银瑞信中证 8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1月 21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科
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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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2021 年 1月 22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担任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 年 6月 1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担任工银瑞信中证线上消费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7月 22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
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8
月 5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国证新能源车
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担任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 14 日
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 500 六个月持有
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2 年 6月 3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国
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 年 7 月 4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
注:1.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
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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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
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
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
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
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
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
及交叉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1次。投资组
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产生的主要来源是:1)申购赎回的影响;2)成份股票的停牌;
3)指数成份股调整等。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 数化投资策略,通过
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
较低水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 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86%,本基金 A份额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84%,
本基金 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79%,本基金 C份额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8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 2014 年
8 月 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我司已向证监
会递交解决方案,并说明有关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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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益投资 15,141,203.49 91.78
其中:股票 15,141,203.49 91.7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30,436.27 8.06
8 其他资产 26,254.11 0.16
9 合计 16,497,893.87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51,236.50 2.15
C 制造业 9,117,930.06 55.7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56,998.00 1.57
E 建筑业 745,965.60 4.56
F 批发和零售业 317,564.00 1.9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84,593.29 9.6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24,131.60 3.82
J 金融业 422,500.00 2.58
K 房地产业 1,482,075.44 9.0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8,209.00 1.4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5,141,203.49 92.6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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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821 凯莱英 3,700 547,600.00 3.35
2 002459 晶澳科技 8,600 516,774.00 3.16
3 002271 东方雨虹 14,650 491,800.50 3.01
4 002049 紫光国微 3,700 487,734.00 2.98
5 002542 中化岩土 151,600 471,476.00 2.88
6 000786 北新建材 18,200 471,016.00 2.88
7 000401 冀东水泥 56,500 464,995.00 2.84
8 601000 唐山港 169,700 464,978.00 2.84
9 601992 金隅集团 180,900 459,486.00 2.81
10 601633 长城汽车 15,500 459,110.00 2.81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
资明细
无。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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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79.8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5,3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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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6,254.11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工银京津冀指数 A 工银京津冀指数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759,209.58 2,680,819.5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560,012.32 761,830.4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03,258.17 910,880.9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815,963.73 2,531,769.05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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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文件;
2、《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