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24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鑫安债券(LOF)
场内简称
信达鑫安
基金主代码
1661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5月07日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6,176,404.2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06-04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及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力争为投资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主动地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和权益类资产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段皓静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3172666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disclosure@fscinda.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3196151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scind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T1座第8层和第9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 2019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510,529.38
本期利润
1,032,635.1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4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0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2,774,120.8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5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76%
0.72%
1.32%
0.15%
-0.56%
0.57%
过去三个月
-5.42%
0.91%
0.22%
0.20%
-5.64%
0.71%
过去六个月
0.43%
0.83%
5.11%
0.21%
-4.68%
0.62%
过去一年
-2.63%
0.69%
6.58%
0.22%
-9.21%
0.47%
过去三年
-3.44%
0.43%
10.67%
0.17%
-14.11%
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50%
0.53%
19.03%
0.15%
-26.53%
0.38%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016年12月26日(含)前采用《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自主的编制方法,该指数同时覆盖了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可以较好地衡量固定收益类投资的业绩。指数的详细编制规则敬请参见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bond.com.cn 自2016年12月27日起采用《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80%、15%、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沪深300指数的发布和调整由中证指数公司完成,中债总财富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可以较好地衡量本基金股票和债券投资的业绩。指数的详细编制规则敬请参见中证指数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csindex.com.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5年5月15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于2015年6月4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本基金于2016年12月27日由"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2016年12月27日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变更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5日,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澳洲联邦银行旗下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首家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澳洲在中国合资设立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2015年5月22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与康联首域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设有分公司。公司中方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4%,外方股东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6%。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执行监事。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并由各委员会包括经营管理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产品审议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协助其议事决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设立了固定收益总部、权益投资总部、智能量化与资产配置总部、市场销售总部、产品创新部、运营管理总部、行政人事部、财务会计部、监察稽核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各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
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类型多样,产品线涵盖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二十三只基金,包括3只股票型基金、11只混合型基金、1只指数型基金、6只债券型基金、2只货币市场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尹华龙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信用债基金、安益纯债基金、安和纯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05-04
-
7年
中山大学经济学硕士。2012年7月至2015年7月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2017年5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信用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4日起至今)、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5月4日起至今)、信达澳银安益纯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4日起至今)、信达澳银安和纯债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11日起至今)。
杨超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7-05-18
-
7年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012年7月至2015年7月担任中泰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员。2015年9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债券研究员。2017年5月18日担任信达澳银信用债基金和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任职或离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未发现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形。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本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先上后下。一季度在宽信用和减税政策的刺激,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缓解的情况下,社融增速出现了回升,经济短期企稳。2019年二季度中美贸易谈判出现反复,金融供给侧改革深化,房地产政策有所收紧,经济重新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海外方面,全球降息的国家不断增多,美联储政策也出现重大变化,从加息政策转向宽松,并释放降息预期,全球流动性转向宽松。通胀方面,受食品价格上涨和基数效应的影响,CPI有所回升,但处于可控范围,未对债券市场形成不利影响。
流动性方面,央行2019年初降准,银行间流动性整体宽松。短期金融数据和经济企稳回升,2019年4月货币政策边际有所收紧,但随着经济重新转向下行,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叠加金融供给侧改革,货币政策转向宽松,央行加大公开市场投放,2019年7月银行间回购利率创年内低点。整体而言,2019年上半年流动性虽然有阶段性微调,但整体宽松。
债券市场方面,2019年一季度经济和金融数据出现回升,并带动权益市场上涨,风险偏好不断提升,给债券市场形成压力,但流动性维持宽松,债券市场虽然出现波动,但尚可控。2019年4月流动性出现边际收紧,债券市场出现了一波较大幅度的调整。随后经济重新走弱,中美贸易谈判出现反复,债券市场重新走牛。
信用债方面,2019年一季度受经济企稳、流动性宽松和风险偏好提升的影响,信用债评级利差有所下降,二季度经济走弱,评级利差出现回升。在打破刚性兑付的环境下,部分企业融资仍然非常困难,特别是民营企业违约事件仍在持续发生。
转债市场方面,2019年一季度经济企稳回升、中美贸易关系缓解、美联储从加息转向宽松,对权益市场皆形成利好,而权益市场在经历2018年持续下跌后,估值处于低位,转债估值水平也处于历史低位水平。在此背景下,转债市场和权益市场均出现较大幅度回升。但随着经济下行,企业盈利未出现好转,中美贸易谈判反复,转债市场在2019年二季度出现较大的持续下跌。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可转债和权益为主要配置,基金净值波动较小。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0.92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74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下半年,经济重新转向下行,全球进入降息周期,美联储也在7月底进行降息,但美国经济基本面并未出现明显变化,本次降息主要为“预防性”降息,后续的持续性有待观察。国内方面,考虑到居民的杠杆率水平较高,房地产市场维持“房住不炒”的政策,预计国内全面降息的可能性较低。政策层面将在稳增长和防控风险之间平衡,货币政策预计仍会维持宽松。虽然目前债券的收益率水平较低,短期多空有一定分歧,但基本面和政策面仍对债券市场有利,预计收益率会有所下行。
信用债方面,经济基本面下行环境下,企业盈利短期仍难以看到好转,低评级和民企融资难的问题短期难以得到有效缓解,虽然随着流动性宽松,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不断下行,高收益债券的需求会有所增加,但在打破刚性兑付的环境下,对信用风险需要高度重视,对风险较高的个券需规避。
转债方面,2019年二季度权益市场和转债市场持续下跌,2019年6月底转债估值已经回归到较低水平,性价较高。虽然权益市场未看到明显反转的迹象,但板块性机会存在,业绩向好的龙头个券会有上涨的空间。
基于上述判断,本基金将继续以权益和转债作为主要配置。在权益投资上积极配置盈利向好、景气度上升的龙头个股。在转债投资上优选业绩向好的行业龙头个券,为基金贡献超额收益。在信用债投资上,随着刚兑的不断打破,低评级债券违约的风险仍然较大,严格控制信用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项的估值小组,主要职责是决策制定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小组成员具有估值核算、投资研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经验。本小组设立基金估值小组负责人一名,由分管基金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基金估值小组成员若干名,由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基金运营部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专人并经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其中基金运营部负责组织小组工作的开展。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可以提出建议,但不参与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工作。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调整等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业务,由基金估值小组采用集体决策方式决定。
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未签订任何有关本基金估值业务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的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4,830,709.84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303,816.14
54,135.72
结算备付金
2,107,833.72
3,529,781.06
存出保证金
191,549.79
140,093.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405,990,447.68
368,551,546.52
其中:股票投资
57,957,295.00
39,275,151.3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48,033,152.68
329,276,395.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14,800,000.00
9,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166,455.22
65,583.88
应收利息
6.4.7.5
867,048.78
4,693,977.0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396.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438,427,151.33
386,535,514.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9,300,184.82
-
应付赎回款
2,030.02
98.64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0,208.85
198,504.50
应付托管费
66,736.29
66,168.1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06,492.80
290,330.96
应交税费
767,543.69
765,869.93
应付利息
-
-985.7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209,833.98
154,000.00
负债合计
25,653,030.45
1,473,986.4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402,723,902.16
377,316,461.50
未分配利润
6.4.7.10
10,050,218.72
7,745,066.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2,774,120.88
385,061,528.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38,427,151.33
386,535,514.77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25元,基金份额总额446,176,404.2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9年01月01日 至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一、收入
3,736,285.76
835,311.11
1.利息收入
2,720,891.57
182,866.4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47,936.29
8,939.07
债券利息收入
2,556,359.31
163,727.4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6,595.97
10,199.9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493,069.33
-340,401.2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7,654,288.53
-399,018.5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6,870,172.04
12,438.5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
-
股利收益
6.4.7.15
968,608.76
46,178.8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6
-14,477,894.19
992,582.4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219.05
263.39
减:二、费用
2,703,650.57
220,570.52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1,246,908.74
41,403.40
2.托管费
6.4.10.2.2
415,636.25
13,801.14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交易费用
6.4.7.18
608,567.18
40,391.33
5.利息支出
206,167.67
81.1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06,167.67
81.13
6.税金及附加
1,786.39
113.12
7.其他费用
6.4.7.19
224,584.34
124,780.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32,635.19
614,740.5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32,635.19
614,740.59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77,316,461.50
7,745,066.86
385,061,528.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32,635.19
1,032,635.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5,407,440.66
1,272,516.67
26,679,957.3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843,382.20
1,307,328.25
27,150,710.45
2.基金赎回款
-435,941.54
-34,811.58
-470,753.1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02,723,902.16
10,050,218.72
412,774,120.88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714,369.95
742,544.97
11,456,914.9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14,740.59
614,7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