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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3日起调整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华夏货币A(288101)、华夏货币B(28820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3年1月3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华夏货币A的合计申请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华夏货币B的合计申请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在此提醒投资者,投资者首次申购或转换转入华夏货币B的最低金额为500万元。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