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一致,自2021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投资者在盈米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业务的起点金额、赎回业务的最低赎回份额、转换业务的最低转换份额、最低保有份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320001
2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3
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4
4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5
5 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6
6 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7
7 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320008
8 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320009
9 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320010
10 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010351
11 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11
12 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12
13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320013
14 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320014
15 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352
16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15
17 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16
18 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320017
19 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20
20 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20021
21 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18
22 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22
23 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066
24 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0538
25 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0736
26 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0737
27 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0714
28 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71
29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208
30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C 010349
31 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351
32 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355
33 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411
34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28
35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37
36 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45
37 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292
38 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291
39 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560
40 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06
41 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43
42 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44
43 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07
44 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80
45 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5901
46 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5902
47 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007
48 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008
49 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900
50 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5448
51 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5480
52 诺安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005
53 诺安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006
54 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025
55 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429
56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328
57 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185
58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163209
59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010356
60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163208
二、调整内容
(1)自2021年3月31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前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单笔申购申请的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1元(含)。
(2)自2021年3月31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前述基金的赎回业务,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单笔转换(含转入和转出)申请的最低转换份额调整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渠道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或最低保有份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盈米基金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盈米基金的相关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