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2009年4月13日证监许可【2009】308号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09年5月2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
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
风险、政策风险、再投资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
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
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
期为2021年4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3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 ......................................................................................... 69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70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83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95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98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10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0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4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120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3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26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143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61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63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9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170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
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
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
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
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
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
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
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
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
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
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 指《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该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诺安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发售公告 指《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业务规则》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
基金管理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
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
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
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
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
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
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
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
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
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介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以
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
介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3.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4. 法定代表人: 秦维舟
5. 办公地址:同住所
6. 电话:0755-83026688
7. 传真:0755-83026677
8.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 计 15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二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
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
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
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
公司副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一冰女士,副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华大理工技术公司计财部职员,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综合业务部副科长、投资银行
部总经理、稽核法律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
等职务。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
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刘洪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职员、资产管理四部职员、金融产品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信业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任董事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业
务总部/北京业务一部业务总监/部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北京诺安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上
海钟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齐斌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中
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
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等,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农业银
行市场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
司长,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
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
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
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钱学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总
经理、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部首席代表、上海富成证券公司助理总裁、
英国渣打银行私人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银行家》杂志社副社长、中国社
科院金融所助理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分析组主笔、中国社科院
陆家嘴研究基地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上市
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
质量管理处干部。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风险法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
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
行证券管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
券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交易师(总助级)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3. 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
团委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
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
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9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
究员,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券
营业部工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2004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于东升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石油部上海西捷石油公司技术开发工程
师、南方证券有限责任管理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东
地区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尚阳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常务副总经理等。2020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宏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职员、中化财务公
司证券部职员、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总监、资产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6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 现任基金经理
裴禹翔先生,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5年12月加入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从事债券投资工作。2016年2月至2017
年4月任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
月至2018年5月担任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至2019
年9月任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
月起任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任诺安稳固收益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任诺安优势行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任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任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月起任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起任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年11月起任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9月起任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张立先生,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
经理、建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平安信托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6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2020年5月起任诺安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友文先生,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6年7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2020年8月起任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1年4月起任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历任基金经理
钟志伟先生,曾于2009年6月至2009年9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卓若伟先生,曾于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