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03月05日
送出日期:2021年03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基金代码320022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03月30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2015年03月30日
基金经理王创练
证券从业日期1997年01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挖掘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行业和上市公司,分享其
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投资目标
值。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上市的股票)、
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票、
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正回购、逆回购、定期存款、协议存
款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股票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
0%,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
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科学、规范的选股方法与积
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策略,同时辅以"自上而
主要投资策略
下"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策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90%×沪深300指数+10%×中证全债指数。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
风险收益特征
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2015年3月30日(含当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0%×沪深300指数+10%×中证全债指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M
100万≤M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M
500万≤M1000.00元/笔
N
7天≤N
赎回费30天≤N
1年≤N
2年≤N0.00%
注:1年指365天。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50%
托管费0.2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开户及维护费用、
其他费用
银行汇划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
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选择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股
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个股选择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上海
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8998]
1、《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