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6月5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 要 提 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49号文批准募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7日正式成立。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
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
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所管理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
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为: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相关内容。
2、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相关内容。
3、更新了“十一、 基金的投资”、“十二、基金的业绩”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业绩表现部分内容。
4、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本期基金临时公告。
除上述内容外,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21年4月30日(特别事项注明
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21
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24
六、基金的分类................................................................................................................33
七、基金的募集................................................................................................................35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3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6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基金转换、冻结与解冻........................................43
十一、基金的投资............................................................................................................44
十二、基金的业绩............................................................................................................55
十三、基金的财产............................................................................................................57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57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2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4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6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67
十九、风险揭示................................................................................................................72
二十、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6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9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0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112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3
二十六、备查文件..........................................................................................................114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兴全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
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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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指《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 招募说明书:指《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发售公告:指《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7、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8、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9、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10、 《流动性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3、 《管理办法》:指《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14、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
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基金管理人: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并依据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并持有本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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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销售机构: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代销机构
22、 基金代销机构:指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并与基金管
理人签订了代销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23、 基金销售网点: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
代销网点
24、 注册登记机构: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6、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7、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
织、机构
2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9、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30、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31、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修改后的《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日,原《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终止
33、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
34、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35、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36、 日/天:指公历日
37、 月:指公历月
38、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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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41、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2、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43、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和基金销
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
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48、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本基金
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0、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1、 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2、 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3、 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额
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
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54、 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
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
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55、 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
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6、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或者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
益累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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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
5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
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益
5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
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6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6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6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
过程
6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就本
基金而言,指货币市场基金依法可投资的符合前述条件的资产,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特殊情形除外
64、 偏离度:指采用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程度,等
于(NAVs-NAVa)/ NAVa,其中NAVs为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NAVa为摊
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65、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66、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
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
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
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
暂停或停止交易
6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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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30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 系 人:何佳怡
联系电话:(021)2039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中国证监
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册
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公司于2008年8月25
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2月28
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公司名称变更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旗下已管理41只开放式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
型、混合型、股票型、指数型、FOF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公募
基金产品线,为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提供便捷、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设有分公
司,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下设投
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风险管理部、
合规管理部、投融资业务审批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基金管理部、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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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FOF 投资与金融工程部、养老金管理部、交易部、市场
部、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营销服务部,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
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概况
杨华辉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966年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
福建省税务局南平分局科员,兴业银行上海证券业务部负责人,兴业证券上海业务部
经理,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兴
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兼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兴证(香港)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庄园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现任兴证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副理事
长。
边维刚先生,董事,1970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货币信
贷管理处副处长、反洗钱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定评估处处长、反洗
钱处处长,兴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裁。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兴
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巴斯·尼尔文先生(Bas Nieuwe Weme),董事,1972年生,荷兰国籍,法学硕
士。历任ING投资管理公司(美洲)管理委员会成员(纽约、亚特兰大、哈特福
德)、机构销售和客户服务主管,沃亚金融投资管理公司(纽约)管理委员会成员兼
客户组全球主管,保德信金融公司全球投资管理客户组和机构关系组全球主管等职
务。现任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全
球行政总裁,兼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务。
万维德先生(Marc van Weede),董事,1965年生,荷兰国籍,文学硕士。历任
Forsythe International N.V.财务经理,麦肯锡咨询公司全球副董事,荷兰全球人寿保险
集团执行副总裁、全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
有限公司企业发展负责人,兼任法国邮政银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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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丹尼尔女士(Jane Daniel),董事,1969年生,英国国籍,具有英国特许银
行家协会(ACIB)资质和苏格兰特许银行家协会(FCIBS)会员资格。历任国民西敏
寺银行高级经理,苏格兰皇家银行国际银行业务首席运营办公室全球控制主管(董事
总经理),天利投资运营与企业风险全球主管兼欧洲、中东、非洲地区首席风险官等
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首席风险及合规官,兼任全球
人寿资产管理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陆雄文先生,独立董事,1966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复旦大学市场营销系主
任、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钢股份独立董事、摩根士丹
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发硅
谷银行独立董事、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长
三角商业创新研究院理事。
卢东斌先生,独立董事,1948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共吉林省延吉市委办公
室常委秘书,延边大学教师,日本东海大学交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等职务。已退休,现兼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鹤松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
员,三菱信托银行职员,通用电器资本总公司风险管理领导组成员。现任DAC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概况
黄奕林先生,监事会主席,1968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南方证券宏观研究部经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总部总经理等职
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兴业证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总经理、
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非执
行董事。
桑德.马特曼先生(Sander Maatman),监事,1969年生,荷兰国籍,经济学硕
士。历任荷兰Robeco鹿特丹投资公司固定收益经理,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
司首席财务官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首席财务官及
运营官。
秦杰先生,职工监事,1981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经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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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合规管理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投融资业务审批部总监。
石峰先生,职工监事,1980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审计部审计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杨华辉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概况)
庄园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概况)
杨卫东先生,督察长,1968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部
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大连
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司总
裁,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
副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董承非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理学硕士。历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趋势投资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兴全睿众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等职务。现
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郑文惠女士,副总经理,1969年生,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泉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
公司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私人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兼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
监兼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锦泉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职华安证券(原名为安
徽证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平安保险资产运营中心高级组合经理,平安资产管
理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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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专户投资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专户投资经理。
詹鸿飞先生,副总经理,1971年生,硕士学历。历任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信托投
资公司、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电脑部职员、信贷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管理总部电脑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兴证全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总监及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暨首席信息官兼基金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
严长胜先生,副总经理,1972年生,硕士学历。历任武汉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车间、设计科、销售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战略规划小组、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机构销售总部总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渠道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谢芝兰女士,经济学硕士。历任信诚基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