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6年6月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06)和《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6]146)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2006年8月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
公司”)保证《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
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自2014年10月22日起增加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B类基金份
额。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1月16日在指定媒介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
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基金
合同的公告》。上述公告可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东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可通过东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查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
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
人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
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公司名称及基金管理人相关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8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其他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8月2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06年8月2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0 57.60%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100 24.30%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 8.10%
天津汇智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170 3.51%
天津汇远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123 3.37%
天津汇聚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040 3.12%
合 计 33333 100%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
制,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
委员会、反洗钱工作组和权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研究部、固定收益
投资部、量化投资部、产品开发部、专户投资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部、
市场部、电子商务部、运营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
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
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
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现任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监事,东方
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
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东
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雪飞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党委文书,吉林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交易部经理、总
经理助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春同志街
第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
经理、总裁助理、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产品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真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沧州日报社记者,燕赵都市报社经济
新闻部主任,河北青年报社副总编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副
主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
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本运营总监,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
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长华化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兼首席信息官。
2.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周鑫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北京时代博讯高科技有限公司、太平
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辰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等机构;现任东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王丹丹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兼运营部
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
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张科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博士。历任甘肃银光化
学工业公司中学教师,深圳发展银行蛇口支行会计、信贷业务员,深圳发展银行
上海分行资金部部门负责人,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资深销售总监;2019年
12月加盟本公司,曾任特别助理。
杨贵宾先生,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双
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
研究员、基金经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主办、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9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兼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
关洪波先生,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吉林省松
原市长山政府工作公务员,长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新华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长春安达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
长春建设街营业部总经理,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1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兼市
场总监。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
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 任职时间 简历
郑雪莹(女士) 2020年4月30日至今 复旦大学财务学专业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历。2015年加盟本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研究研究员、交易部债券交易员,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周薇(女士) 自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13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姚航(女士) 自2013年9月25日至2019年3月5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薇(女士) 自2014年8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丹丹(女士) 自2010年9月16日至2014年3月7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于鑫(先生) 自2006年8月2日至2006年12月19日、自2007年8月14日至2010年9月15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晓东(先生) 自2006年10月9日至2007年8月14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
董事介绍。
杨贵宾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简
历请参见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
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部门经理;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年4月加盟本公司,
曾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GCW 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5月加盟本公司,曾任研究部总经理,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主题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
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
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商
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
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城
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
学应用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资组资金交易员、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盟本公司,曾任东方稳健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安心收益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8月2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
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卓行18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萃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
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
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
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
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
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
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
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
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
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
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
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
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
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
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
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生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金蝉奖评选中荣获“2017年度小微金
融服务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2016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银
行”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强”
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 VISA 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资
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的“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
秀交易商”、“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2016年度银行
间本币市场优秀债券交易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2016年度优秀综合做市机构”
和“2016年度优秀信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WPP(全球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颁发的“2017 年度最具
价值中国品牌100强”;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2016年度特殊贡献奖”。
2.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25
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
书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1人,
平均年龄38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2%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
凭。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
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6
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190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于
2018年2月6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
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
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
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
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2010年至今,
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
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
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
念,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
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
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
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
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
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
开展。
3.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
分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
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资产
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审定;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该业务与管
理的合规性审查、检查与督导整改;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
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
誉风险应对预案。按资产托管部需求对由托管业务引发的声誉风险事件进行定向
舆情监测,对由托管业务引起的声誉风险进行应急处置,包括与全国性媒体进行
沟通、避免负面报道、组织正面回应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
策。
(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
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
风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
随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