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部分基金相关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于2018年3月24日于指定媒体进行公告,现对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501001)调整后的赎回费率表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提示如下: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后的赎回费率结构为:
一、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赎回费率
持有期
<7
日
1.50%
7
日
≤
持有期
0.50%
场内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场内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赎回费率
持有期
<7
日
1.50%
7
日
≤
持有期
<30
日
0.75%
30
日
≤
持有期
<365
日
0.50%
365
日
≤
持有期
<730
日
0.25%
持有期
≥730
日
0
其中,在场外认购以及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后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在场内认购、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场外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场外赎回的份额,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0个自然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大于等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赎回、交易本公司旗下上市交易型基金(LOF)时需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场外申购、赎回本公司旗下上市交易型基金(LOF)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因本公司旗下部分上市开放式(LOF)基金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担保物,存在部分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普通交易形式投资上述基金,由于系统原因,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暂无法记录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交易基金的持有时间,对部分基金交易费用按照持有期限分档计算的,可能会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影响,提请投资者参照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明确的账户类型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