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1月7日
公告日期:2020年1月2日
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1
二、基金概览 2
三、基金份额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4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9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10
六、基金合同摘要 18
七、基金财务状况 50
八、基金投资组合 52
九、重大事件揭示 55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56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57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58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59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银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银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银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发布在2019年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银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银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混合型
3、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止,其中,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该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卖出基金份额。
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银华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外、场内申购赎回。
4、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5、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19年12月30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89,735,564.40份
6、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19年12月30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126元
7、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简称及其基金代码:
场内份额简称:科创银华
基金代码:501083
8、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254,556,124.00份
9、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0、上市交易日期:2020年1月7日
11、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基金份额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注册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11号
2、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止,其中,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该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卖出基金份额。
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银华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外、场内申购赎回。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本基金发售日期: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日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份额发售方式: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7、发售机构
(1)本基金场外认购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以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网址:www.yhfund.com.cn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本基金场内认购的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名单可在上交所网站查询。
8、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此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为人民币989,485,368.77元,确认份额(不含利息转份额)989,485,368.77份,利息结转份额250,195.63份,总确认份额为989,735,564.40份。
上述有效净认购资金及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已于2019年9月23日全额划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专户。
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989,735,564.40份基金份额,其中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为735,179,440.40份;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为254,556,124.00份。
10、基金备案情况
本基金已于2019年7月3日验资完毕,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9年7月5日获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7月5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989,735,564.4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0年1月7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上市交易场内份额简称:科创银华
5、交易代码:501083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54,556,124.00份
7、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经过基金托管人复核的基金份额净值传给上交所,上交所于次日通过行情系统揭示。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三)本基金转托管的主要内容: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开通了转托管业务的办理事宜,相关跨系统转托管的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一)基金份额持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0日,本基金持有人总户数为62,434户,其中场内持有人总户数为3,530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72,112.22份,场外持有人总户数为58,904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2,480.98份。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911,356.00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0.36%;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253,644,768.00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99.64%。
(二)基金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场内总份额比例(%)
1 潘备 20,005,300.00 7.86%
2 罗杰 5,000,575.00 1.96%
3 徐建国 3,989,295.00 1.57%
4 朱谧 3,490,633.00 1.37%
5 郑惠敏 3,347,417.00 1.32%
6 彭哲民 3,343,694.00 1.31%
7 王维凤 2,991,971.00 1.18%
8 黄赦慈 1,994,647.00 0.78%
9 于浩洋 1,994,647.00 0.78%
10 徐建英 1,994,647.00 0.78%
黄文礼 1,994,647.00 0.78%
合计 50,147,473.00 19.70%
(三)截至2019年12月30日,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184,643.82份,占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2%。其中,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本信息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总经理:王立新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2.222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83569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股东及其出资比例: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90%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90%
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7%
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0%
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2%
联系人:冯晶
电话:010-58163000
传真:010-58163090
2、经营概况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内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财务行政部、深圳管理部等24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根据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投资。
投资管理三部:主要负责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研究工作。
量化投资部:基金的投资管理(包括指数基金、ETF及主动量化基金的管理)、数量化投资策略和模型研究与开发、量化产品的设计和创新、为其他部门提供金融工程支持。
研究部:负责宏观策略、行业和公司研究。
市场营销部:负责营销策划、客户服务、市场推广、产品销售、销售渠道管理等工作。
机构业务部:机构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包括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产品营销、公募基金的高端客户直销、公司大客户服务与维护等工作。
产品开发部:负责新产品开发、现有产品管理、产品管理规划等工作。
境外投资部:负责公司QDII产品的投资、研究工作,并协助QDII产品的设计、发行等工作。
FOF投资管理部:负责基金中基金(FOF)及其他资产配置型投资管理业务,探索并开发各类资管领域的新型业务等。
交易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产品的交易管理工作。
养老金业务部:负责企业年金业务的市场开发、客户维护和产品推广;负责全国社保基金和地方社保基金等养老金业务的市场开发、客户维护和产品推广。
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及风险监控工作。
运作保障部:负责公司基金的注册登记、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估值。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规划、系统开发、维护及后台运作支持工作。
互联网金融部:负责线上业务,包括产品的线上直销、智能投顾、理财服务及金融科技创新。
投资银行部:负责公司的资本运作,以及与并购、融资等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的一二级市场产品设计与实施。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负责文档、印鉴管理,公司品牌建设、市场调研以及其他行政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公司组织管理与发展等。
财务行政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行政、后勤等相关工作。
深圳管理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务报送,与主管机关及相关单位的联络沟通,以及其他行政工作等。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出具合规意见,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信息披露事务等。
战略发展部:以战略发展为导向,负责国内外资管行业新动向、行业政策、市场供求、竞争对手等的调查研究;负责拟定战略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供决策层讨论和决策;负责战略发展相关方案的落地及实施。
内部审计部:根据监管规范和公司要求,负责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北京分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行政管理。
青岛分公司:负责青岛地区市场业务及所辖区域内的行政管理。
上海分公司:负责上海地区市场业务及所辖区域内的行政管理。
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咨询电话:杨文辉;010-58163096。
截至2019年9月30日,我公司共有员工474人,其中已通过高管资格培训和考试的共6人,已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含通过高管资格考试)的共445人。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唐能先生:硕士学位,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5年5月25日起担任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2月27日起兼任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7月5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9年9月30日,集团总资产73,059.25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44%,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86%。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87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2、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招商银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行长、招商银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招商银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招商银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招商银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招商银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招商银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510只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周祎
六、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期货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期货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要求外,在基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