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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金茂商业REIT
场内简称 金茂商业(扩位简称:华夏金茂商业REIT)
基金主代码 5080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2675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4年1月22日起
至2024年1月2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1月3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6,23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68,000,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30,739.7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400,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
合计 400,000,000.00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
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3,536,051.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8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认购费1000.00
元。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2,002.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中: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0
其中: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1月31日
注:①本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评估费、财务顾问费(如有)、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②本基金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③本基金经过比例配售,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如下表所示。本次自主配售的结果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在《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
投资者类型 获配基金份额数量(万份) 占募集总份额比例
战略投资者 30,192.00 75.480%
网下投资者 6,865.60 17.164%
公众投资者 2,942.40 7.356%
合计 40,000.00 100%
其中战略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序
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承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量
(万份)
占募集总份额
比例
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
起)
(一)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1 上海兴秀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3,600.00 34.00%
占基金发售总数量的20%
部分限售期60个月, 超过
20%部分限售期36个月
2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1,520.00 28.80% 36个月
(二)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 长城财富朱雀创睿六号资产管理产品 700.00 1.75% 12个月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4.50% 12个月
5 上海高盾环境节能系统有限公司 1,020.00 2.55% 12个月
6 宁波方太营销有限公司 480.00 1.20% 12个月
7 北京盈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72.00 2.68% 12个月
其中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报价
(元)
认购数量
(份)
获配数量
(份)
可交易份额
(份)
1 创金合信基金-中国银行-创金合信鼎泰33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2.800 2,200,000 1,078,880 215,776
2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信托-禾享添
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720 7,400,000 3,628,960 725,792
3 创金合信基金-中国银行-创金合信鼎泰40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2.800 1,400,000 686,560 137,312
4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传统一普通保险
产品 2.721 3,700,000 1,814,480 362,896
5 中银国际证券-中国银行-中银证券中国红-汇中2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00 2,200,000 1,078,880 215,776
6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80 7,100,000 3,481,840 696,368
7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 2.721 7,300,000 3,579,920 715,984
8 广发基金-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
睿选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700 3,600,000 1,765,440 353,088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21 7,400,000 3,628,960 725,792
10 招商财富资管-光大银行-招商财富-鑫彩1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2.750 10,900,000 5,345,360 1,069,072
11 中银国际证券-中国银行-中银证券中国红-汇鸿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00 3,600,000 1,765,440 353,088
12 创金合信基金-中国银行-创金合信鼎泰52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2.800 1,400,000 686,560 137,312
13 创金合信基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创金合信
至信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800 1,000,000 490,400 98,080
1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传统一普通保险
产品一008C一CT001沪 2.721 7,300,000 3,579,920 715,984
15 中银国际证券-中国银行-中银证券中国红-汇中3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00 4,400,000 2,157,760 431,552
16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瑞安6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2.720 36,700,000 17,997,680 3,599,536
17 创金合信基金-中国银行-创金合信鼎泰70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2.800 1,600,000 784,640 156,928
18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北诚瑞驰资金信
托 2.720 7,200,000 3,530,880 706,176
19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20 1,000,000 490,400 98,080
20 中银国际证券-中国银行-中银证券中国红-汇中4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00 4,400,000 2,157,760 431,552
2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20 7,200,000 3,530,880 706,176
22 申万菱信基金-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万
菱信-申宏稳健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720 11,000,000 5,394,400 1,078,880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可交易份额”;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基金询价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前述网下投资人的交易要求,除可交易份额外,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其他份额不得卖出。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④本次发售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和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投资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存续期自基金合同初始生效日之日起30年,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封闭运作,不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存续期届满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否则,本基金终止运作并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上市。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基金份额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上交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也可在本基金开通上交所基金通平台转让业务后,根据规定通过基金通平台转让基金份额。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常规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金解禁风险、流动性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风险、发售失败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相关交易风险、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利益冲突风险、政策变更风险、市场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新种类基金的投资风险和创新风险及其他风险。
2、与专项计划相关的各项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与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法律与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等。
3、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风险、运营风险、不动产价值波动的风险、资产维护及资本性支出风险、现金流预测(运营收入波动)的风险、可租赁面积变动的风险、潜在利益冲突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租赁合同未备案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部分区域调整升级的相关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租售比及保底租金(固定租金)波动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存在的转让限制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处置价格及时间不确定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的风险、财务风险、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租赁合同换签风险、基础设施项目LED屏广告位设置许可过期风险、承租方优先购买权可能对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处置产生限制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未来运营可持续性及稳定性的相关风险等。
基础设施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进行审慎判断。
本基金详细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