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7号文的核准,进行募集。基
金合同于2010年4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基
金。本基金在股票基金中属于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属于股票基金中风险较高、收
益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中指数许可使用费相关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月20日;其他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2019年4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数据未经
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2020年9月
1日起执行。
目 录
一、 绪 言 ............................................................................................................................. 1
二、 释 义 ............................................................................................................................. 2
三、 基金管理人 ..................................................................................................................... 7
四、 基金托管人 ................................................................................................................... 13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17
六、 基金的募集 ................................................................................................................... 28
七、 基金合同生效 ............................................................................................................... 29
八、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30
九、基金份额的交易 ............................................................................................................. 32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4
十一、 基金的投资 ............................................................................................................... 42
十二、基金的业绩 ................................................................................................................. 52
十三、基金财产 ..................................................................................................................... 53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 55
十五、基金收益与分配 ......................................................................................................... 59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1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4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65
十九、风险揭示 ..................................................................................................................... 71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74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7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90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4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5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6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07
一、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其他有关规
定及《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业务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
业务实施细则》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所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亦称“ETF(Exchange Traded
Fund)”或者“ETF基金”,即指经依法募集的、投资特定证券指数
所对应组合证券的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
赎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联接基金 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目标ETF, 紧密跟
踪标的指数表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采用开放式
运作的基金
发售代理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发售协调人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构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 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直销机构的直销e网金及代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
注册登记业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
业务实施细则》定义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
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2010年4月23日
募集期 本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
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赎回清单 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申购对价 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
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 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组合证券 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标的指数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上证180价值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
生的变更
现金替代 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
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现金差额 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
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
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
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购、赎回
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简称IOPV
预估现金部分 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申请
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布的现金
数额
基金份额折算 指本基金建仓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者的基
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完全复制法 一种跟踪指数的投资方法,即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
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
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
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
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收益评价日 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差额之日
基金净值增长率 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乘以100%
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
减去1乘以100%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
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
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
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有期
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
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5亿元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章希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份,外方股东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持有49%的股份。
(二)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宝钢计财部资金处主办、主管、副处长,宝
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
业金融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会工委主席,法兴华宝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TD Securities公司金融分
析师,Acthop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5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营运总
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臻先生,董事,硕士。曾任麦肯锡(上海)咨询公司分析师,摩根斯坦利亚洲公司分析师,
香港人人媒体总监。现任华平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神州租车控股公司董事、九月教育集团董事、
中通快递董事。
周朗朗先生,董事,本科。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加拿大)分析师;花旗银行(香港)
投资银行部分析师;现任美国华平集团中国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灿谷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中国
集团法律顾问、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
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常务
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 CEO 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上海谷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区董事长,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监事会成员
朱莉丽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美林投资银行部、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部;现任美国华
平集团执行董事。
杨莹女士,监事,本科。曾在三九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亨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
副总经理。
贺桂先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监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王波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上海证券报记者;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金业务总监兼
互金策划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市场部任职。2002年加入华宝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登记部总经
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欧江洪先生,副总经理,本科。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主办,宝钢集团成本管理处主管,宝钢
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管/高级秘书,宝钢集团办公厅秘书室主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宝钢金融系统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
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慧勇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所长
助理/研究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首席分析师的职务。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工
作。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丰晨成,硕士。2009年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助理产品经理、数量分析师、
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等职务。2015年11月起任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宝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任华宝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任华宝中证500指数
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起任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8月起任华宝中证10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5、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闫旭女士,投资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
宝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胡戈游先生,助理投资总监、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核心优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自强先生,投资总监、华宝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目荣先生,国内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资
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绿色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豪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
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
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
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
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
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
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
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
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
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
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
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
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
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
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
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