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指数许可使用费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国内市场A 股ETF 收费调整的通知》及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对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
涉及费率调整,仅对指数许可使用费季度收取下限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 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
为每季度人民币3.5 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
于人民币5000 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非完整计费季度指数许可使用
费为根据计费公式所计算的指数许可使用费金额与下限金额/当季天数×基金当季存续天数
所得金额的较高者。
本公司将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按规定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
一、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基金合同涉及修改章节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改后表述
十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按照目前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指数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计提的指数使用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按照目前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指数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计提的指数使用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将上季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下限金额如下:
人民币50,000元,当季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足50,000元,按照50,000元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1)若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圆),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圆)。 (2)若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圆),则不适用下限金额。 (3)对于非完整计费季度,指数许可使用费为下述两项金额中的较高者:(a)根据计费公式所计算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与(b)下限金额/当季天数×基金当季存续天数。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和计费方式的,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调整,自2020 年7月6日起生效。
2、本次调整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费并修改基金合同事项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公司将于2020年7月4日在本公司官方网站(www.bocim.com)及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全文、
招募说明书正文及摘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上述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