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25日证监许可[2017]1339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18年5月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同时,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3-5年期中高
评级可质押信用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相似。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
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
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
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
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
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
造成影响。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每日可设定申购份额、赎回份额上限,对于超出设定
份额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但由于基金费用、交易成本、组合持仓与标
的指数成份券之间存在差异、基金估值方法与指数成份券取价规则之间存在差异等因素,可
能造成本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指数收益率存在偏离。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3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邱曦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3.9%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13.9%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杨明辉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
中信证券公司董事、襄理、副总经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中信信托董事,信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等。
Barry Sean McInerney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万信投资公司(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曾在多家北美领先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翟海涛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春华资本集团总裁、合伙人,兼任中国光大国际有限
公司及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曾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高盛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高盛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战略合作办公室主任、中国财
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评级顾问等。
杨冰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行政负责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资产
管理业务投资主管等。
李勇进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信证券财
富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申银万国证券大连营业部部门经理,中信证
券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高级副总裁、总监,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经纪业务发
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等。
李一梅女士:董事、总经理,硕士。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夏基金(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基金营销部总
经理,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张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兼任民生通惠资产
管理公司及香港中航工业国际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研究室副主任、经
济增长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等。
张宏久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信信
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顾问,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及
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等。
支晓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处处长、商学院财务与金
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中
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
立董事等。
杨一夫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总裁,负责总部加拿大鲍尔公司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在中国的投资活动,兼任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
投资协会常务理事。曾任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组织成员)驻中国的首席代表,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
杨维华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行政负责人、公司
副首席风险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B角(主持工作)、总监等。
史本良先生:监事,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联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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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公司副财务总监。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B角、总监等。
宁晨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监、董事
会秘书(兼)。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辑、办公室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等。
陈倩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
曾任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经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等。
朱威先生: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
责人。曾任基金运作部B角等。
张霄岭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现兼任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
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特聘教授。曾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华盛顿总部)经济学家、摩根士丹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
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等。
刘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
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
处长(主持工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办主任、养老金业务总监,华夏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阳琨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
李彬女士:督察长,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合规部行政负责人。
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法律监察部副总经理、联席负责人等。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祝灿先生,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信证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德意志银
行新加坡分行交易员等。2013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机构债券投资部投资
经理、华夏鼎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8日期间)、
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间)、华夏鼎茂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9日期间)、华夏新锦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25日期间)、华夏鼎盛债券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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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6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间)、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华夏鼎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20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2月16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9月8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华夏新锦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9月8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华夏大中华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经理(2017年9月8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月12日至2019年5月15日期间)、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5月15日期间)等,现任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
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3日起任职)、华夏上证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5月3日起任职)。
刘明宇先生,经济学硕士。2009年6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机构债券投资
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
月19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间)、华夏鼎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9日至
2019年1月7日期间)等,现任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1日起
任职)、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诺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瑞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兴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12日起任职)、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30日起任职)、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
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30
日起任职)、华夏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
年7月30日起任职)、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10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0月23日起任职)、华
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17日起任职)、华夏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25日起任职)、华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月8日起任职)、华夏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24日起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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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21日起任职)、华夏中债1-3年政策性金
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25日起任职)、华夏恒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10日起任职)、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7月12日起任职)、华夏鼎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8
月21日起任职)、华夏鼎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19日起任职)、华夏恒
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29日起任职)。
3、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范义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监,董事总经理,投资经理。
成员:李一梅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孙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总经理,投资经理。
曲波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明宇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
柳万军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张驰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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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
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实现净
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力银行”、
《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金龙奖—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务
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志“2018年
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18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
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
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11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
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
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
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
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
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
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
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
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
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
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9年二季度
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92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
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
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
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
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
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
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
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
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
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网址:www.g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郑慧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陈宇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电话:023-67616310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周青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网址:www.sw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http://sd.citics.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网址:www.dxzq.net.cn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1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网址:www.dw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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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1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1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范超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1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室(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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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联系人:杨莉娟
网址: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查询。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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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29095
传真:021-6887031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赵雪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赵雪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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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已具备上市条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
则》,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18年5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交易代码:511280,交易简称:中期信用,基金扩位简称:中期信用ETF)。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净值
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3%。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
可以投资于依法上市的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衍生工具(国债期货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建仓之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8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基金,主要采用代表性分层抽样复制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
表性的部分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使得债券投资组合的总体特征(如久期、剩
余期限分布和到期收益率等)与标的指数相似。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
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弥补基金费用、增加基金收益。
1、债券指数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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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合构建策略
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3步:指数成份券流动性筛选、确定目标组合和逐步调整
建仓。
①指数成份券流动性筛选:通过日均交易量、报价次数、买卖价差和是否为跨市场债券
等定量和定性指标,筛选具有较好流动性的指数成份券作为组合备选券。
②确定目标组合:使用代表性分层抽样法确定各备选券权重,使组合总体特征与指数相
似。
③逐步调整建仓:根据市场实际流动性情况和投资机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组合并逐步
建仓。
在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本基金
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标的指数成份券调整、基
金申购或赎回带来资金流动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月度组合管理
①根据标的指数月度调整,对组合持有的债券及其权重进行调整,保证组合总体特征与
调整后的标的指数相似。
②根据基金费用、收益分配等支付要求,及时检查组合中现金的比例,进行支付现金的
准备。
③在公司研究团队月度策略会议上对组合操作及跟踪误差等进行分析,分析最近组合与
标的指数总回报的差异情况,找出相应原因。
④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操作进行指导与决策。基金经理根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
会的决策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3)跟踪误差目标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3%。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债券利息税等其他原因,
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或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适时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
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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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选择相对价值低估的资产支持证券类属或个券进行投资,并通过期限和品种的
分散投资降低组合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同时,依靠纪律化的投资流程和一体化的风险预算机制控制并提高投资组合的风险调整收益。
4、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与利率、标的指数、标的指数成份券
或构成基金组合的非成份券相关的衍生工具,如远期、掉期、期权等,以及其他投资品种的,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并更新和丰富基金投资策
略。基金衍生品投资的目的是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或复制标的指数的相
关重要特征,以便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只能用于风险对冲而不能
用于投机。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指数,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
数收益率,即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指数收益率。
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及发布,指数样本由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剩余期限位于3-5年之间且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
可质押债券要求的公司债和企业债组成,其中企业债债项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含)
以上,公司债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为AA+(含)以上。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指数的编制及
发布,或者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指数被其他指数所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
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标的
指数,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于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依据维护投
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业绩
比较基准,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若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对基金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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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等方面造成实质性影响,则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变更;反之,若标的指
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对基金投资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
变更、指数更名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
后变更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
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0,166,000.00 92.61
其中:债券 50,166,000.00 92.6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10,306.14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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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各项资产 1,495,640.60 2.76
8 合计 54,171,946.74 100.00
注: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50,166,000.00 108.5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0,166,000.00 108.5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3737 18远海03 100,000 10,178,000.00 22.02
2 155028 18闽纾债 100,000 10,096,000.00 21.84
3 155053 G18首股 100,000 10,045,000.00 21.73
4 136726 16中材02 100,000 9,936,000.00 21.49
5 136652 16洪政02 100,000 9,911,000.0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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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3,134.9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82,5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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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95,640.60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阶 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5月3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4.36% 0.07% 4.41% 0.06% -0.05% 0.01%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1.31% 0.09% 2.77% 0.06% -1.46% 0.03%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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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5、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
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
续费、券商佣金、融资融券费、证券相关账户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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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二(2个基点)的年费率计提。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25,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
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指数供应商核对一致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10个工作
日内,按照确认的金额和指定账户路径将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
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
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基金管理人应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销售费用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4%
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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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上市基金新增启用扩位证券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本基金
原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新增基金扩位证券简称信息,并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管理人等其他信息一并进行了更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