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南方中证全指证券ETF
场内简称
证券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2900
交易代码
5129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41,506,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3月31日
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证券基金”。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常克川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755-827638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manager@southern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
95566
传真
0755-82763889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nf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3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2,081,604.15
721,766.40
本期利润
-106,819,237.19
-35,012,892.6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207
-0.063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30%
-8.8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103
-0.088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42,421,592.69
326,730,455.7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6897
0.9111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56%
2.57%
-1.59%
2.57%
0.03%
0.00%
过去六个月
-4.18%
2.04%
-5.75%
2.05%
1.57%
-0.01%
过去一年
-24.30%
1.90%
-26.22%
1.91%
1.92%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1.03%
1.60%
-35.23%
1.61%
4.20%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于2017年3月10日成立,成立当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2017年3月10日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1998年3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批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新基金时代”的起始标志。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合肥、成都、深圳、南京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深圳前海设有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和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子公司)。其中,南方东英是境内基金公司获批成立的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近8,300亿元,旗下管理178只开放式基金,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孙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3月10日
-
8年
管理学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金融分析师(CFA)资格、注册会计师(CPA)资格。曾任职于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并购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2010年2月加入南方基金,历任运作保障部基金会计、数量化投资部量化投资研究员;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担任南方恒生ETF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任南方500工业ETF、南方500原材料ETF基金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改革基金、高铁基金、500信息基金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南方创业板ETF、南方创业板ETF联接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500信息联接、深成ETF、南方深成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南方全指证券ETF联接、南方中证全指证券ETF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南方中证银行ETF、南方银行联接基金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H股ETF、南方H股联接基金经理。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池管理制度和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和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操作指引,异常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公司每季度对旗下组合进行股票和债券的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本报告期内,两两组合间单日、3日、5日时间窗口内同向交易买入溢价率均值或卖出溢价率均值显著不为0的情况不存在,并且交易占优比也没有明显异常,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7次,是由于投资组合接受投资者申赎后被动增减仓位以及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所致。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证券公司指数下跌26.22%。
期间我们通过自建的指数化交易系统、日内择时交易模型、跟踪误差归因分析系统、ETF现金流精算系统等,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指标控制在较好水平,并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流程,确保了本ETF基金的安全运作。
我们对本基金报告期内跟踪误差归因分析如下:
(1)大额申购赎回带来的成份股权重偏差,对此我们通过日内择时交易争取跟踪误差最小化;
(2)报告期内指数成份股(包括调出指数成分股)的长期停牌,引起的成份股权重偏离及基金整体仓位的偏离;
(3)根据指数半年度成份股调整进行的基金调仓,事前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调仓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引入多方校验机制防范风险发生,将跟踪误差控制在理想范围内。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897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3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26.2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市场波动较大有内外两方面原因:内部主要矛盾在于经济增长和金融风险释放的预期,外部重要因素在于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和人民币汇率贬值。我们认为,经济自身仍将保持良好的增长韧性,且管理层在财政和货币政策上会有适当的预调微调;人民币汇率下行压力有限,中美贸易摩擦常态化仍然是未来较长时间需要关注的重要变量。
在“新结构市场”以及“新增资金机构化”的大背景下,预计基本面优秀和估值具有安全边际的公司将继续受到投资者青睐。
展望后市,我们认为,证券行业仍然是攻守兼备的中长期战略性投资品种:
守的方面,当前证券公司指数市净率处于指数发布以来的历史较低水平,加之证券行业资产质量高,净资产回报率持续为正的特点,具有显著安全边际;
攻的方面看,证券行业在熊市后期较为抗跌,在牛市到来时启动早,业绩和估值叠加往往催生大幅上涨,15年牛市为例,彼时高点相比14年行情启动前上涨270%以上,市净率最高摸至5倍以上,以史为鉴,投资者可考虑采用定投等分散化投资方式布局,静候市场情绪转暖。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建立了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副总经理、督察长、权益研究部总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现金投资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及运作保障部总经理等。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的计算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分配事项。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30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57,670.55
607,665.97
结算备付金
290,223.77
249,829.27
存出保证金
22,656.63
62,296.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442,331,641.58
326,486,855.27
其中:股票投资
442,331,641.58
326,486,855.2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0,321.72
22,730.40
应收利息
268.31
350.0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43,352,782.56
327,429,727.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14,013.62
96,343.30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9,638.01
136,302.78
应付托管费
37,927.61
27,260.5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2,745.05
13,170.5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76,865.58
426,194.76
负债合计
931,189.87
699,271.9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1,506,000.00
358,606,000.00
未分配利润
-199,084,407.31
-31,875,544.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2,421,592.69
326,730,455.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3,352,782.56
327,429,727.64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6897元,基金份额总额641,506,000.0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03,721,684.99
-31,070,163.11
1.利息收入
12,524.57
618,674.6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402.27
344,480.09
债券利息收入
122.30
212.7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73,981.8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9,313,880.95
3,178,356.7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6,329,268.23
-5,062,218.2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6,756.70
484,650.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948,630.58
7,755,924.7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4,737,633.04
-35,734,659.0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17,304.43
867,464.54
减:二、费用
3,097,552.20
3,942,729.55
1.管理人报酬
1,858,453.39
2,191,805.31
2.托管费
371,690.71
438,361.0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43,414.49
767,354.07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23,993.61
545,209.0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6,819,237.19
-35,012,892.6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6,819,237.19
-35,012,892.66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58,606,000.00
-31,875,544.30
326,730,455.7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6,819,237.19
-106,819,237.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2,900,000.00
-60,389,625.82
222,510,374.1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41,000,000.00
-142,183,838.01
598,816,161.99
2.基金赎回款
-458,100,000.00
81,794,212.19
-376,305,787.8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41,506,000.00
-199,084,407.31
442,421,592.6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97,106,000.00
-
1,197,106,00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5,012,892.66
-35,012,892.6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38,500,000.00
3,137,348.36
-835,362,651.6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25,600,000.00
1,905,187.92
527,505,187.92
2.基金赎回款
-1,364,100,000.00
1,232,160.44
-1,362,867,839.5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58,606,000.00
-31,875,544.30
326,730,455.7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杨小松___ ____徐超______ ____徐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