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决定自2021年5月27日起调整旗下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现金替代处理规则。
具体的,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申购申请,T+1日后的第4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或补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赎回申请,T+1日后的第6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该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的修订,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将按照规定及时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