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1 年 1 月 13 日
公告日期:2021 年 1 月 8 日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二、基金概览 ......................................................................................................................................... 1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2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3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4
六、基金合同摘要 ................................................................................................................................. 8
七、基金财务状况 ................................................................................................................................. 8
八、基金投资组合 ............................................................................................................................... 10
九、重大事件揭示 ............................................................................................................................... 13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13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14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14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14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16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1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
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
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 ETF。
3、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食品饮料(扩位简称:食品饮料ETF)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170。
5、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6日基金份额总额:2,109,257,875份
6、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6 日基金份额净值:1.0194 元。
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109,257,875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1月13日。
10、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3、上市推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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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1日证监许可
[2020]3246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3日。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3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2
月14日至2020年12月23日。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
本基金。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查询。
(2)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机构
(i)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
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进行网下现金认购,仅可以
在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以及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进行网下股票认购。
(ii)发售代理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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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等。
8、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 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 ) 验资 ,本次 募集期间 净认购 金额为
2,109,255,375.00 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71,832.58 元人民币。现金
认购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网下认购股票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已
划至本基金证券账户,现金净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于下一银行结息日后全部划
入本基金托管专户。
10、基金备案情况: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起正式生效。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2月30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
募集资金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109,257,875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1月13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食品饮料(扩位简称:食品饮料ETF)。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170。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109,257,875份。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所有份额均上市交易。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
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
份额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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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6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57,154户,平
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36,904.82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6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
60,830,358份,占基金总份额的2.88%;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2,048,427,517
份,占基金总份额的97.12%。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6日,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基金份
额为1,00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0.00%。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三)前十名持有人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6 日,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全称) 持有基金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黄焕莲 10,001,000.00 0.47%
2 史佳 10,000,000.00 0.47%
2 孙继泉 10,000,000.00 0.47%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47%
5 施建友 9,999,000.00 0.47%
6 张建铁 9,599,000.00 0.46%
7 王磊平 6,700,000.00 0.32%
8 北京银叶金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32,000.00 0.24%
9 潘首德 5,000,000.00 0.24%
10 广东银石投资有限公司-银石专享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01,000.00 0.19%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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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总经理:李一梅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
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3.9%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13.9%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3、内部组织结构与人员情况
公司设置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了合理的人员配置。
公司业务部门主要分为投研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营销部门、后台运作部门等。其中,
投研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研究、投资管理、投资交易等工作;风险控制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的事
前、事中、事后风险合规监控等工作;营销部门主要负责营销和市场推广等工作;后台运作
部门主要负责会计估值与核算、注册登记等日常运营业务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4、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4 月 9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
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
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
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 QDII 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 ETF 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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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
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 FOF 基金管
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首批中日互通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 ETF
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 RQFII 基
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近 23 年来,公司秉承“为信任
奉献回报”的企业宗旨,坚持以专业、严谨的投资研究为基础,为投资人提供优质的基金产
品和理财服务。凭借规范的经营管理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多次荣获境内外权威奖项。
截至目前,公司旗下管理 212 只开放式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
型、指数型、QDII、FOF 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产品线,为
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提供便捷、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
5、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徐猛先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曾任财富证券助理研究员,原中关村证券研究员等。
2006年2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数量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上证原材料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3月28日期间)等,现任
数量投资部总监,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4
月8日起任职)、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2日
起任职)、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2
日起任职)、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1日起任职)、恒生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1日起任职)、中小企业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日起任职)、华夏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日起任职)、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8日起任职)、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8年7月13日起任职)、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8月14日起任职)、华夏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9月10日起任职)、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6月5日起任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0年3月6日起任职)、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2020年12月30日起任职)。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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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郭德秋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2、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
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
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3、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83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783 只,
QDII 基金 4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基金上市推荐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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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马剑英
联系人:王珊珊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
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6 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21 年 1 月 6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28,823,258.72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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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备付金 501,692,192.33
存出保证金 68,055.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955,114,232.94
其中:股票投资 955,114,232.9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78,680.2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386,476,420.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35,732,617.01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3,980.20
应付托管费 34,796.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388,758.65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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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794.56
负债合计 236,332,946.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109,257,875.00
未分配利润 40,885,598.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50,143,473.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86,476,420.17
注:截至 2021 年 1 月 6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94 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2,109,257,875 份。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6 日(本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起生效,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6 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55,114,232.94 40.02
其中:股票 955,114,232.94 40.0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 -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11
入返售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1,430,515,451.05 59.94
7 其他各项资产 846,736.18 0.04
8 合计 2,386,476,420.17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55,114,232.94 44.4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55,114,232.94 44.42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858 五 粮 液 435,516.00 142,979,902.80 6.65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12
2 600519 贵州茅台 64,595.00 135,649,500.00 6.31
3 600887 伊利股份 2,466,731.00 124,717,919.36 5.80
4 603288 海天味业 393,773.00 81,361,377.26 3.78
5 000568 泸州老窖 296,603.00 77,798,966.90 3.62
6 002304 洋河股份 244,281.00 62,682,504.60 2.92
7 600809 山西汾酒 141,170.00 55,762,150.00 2.59
8 000799 酒鬼酒 91,992.00 16,369,056.48 0.76
9 600872 中炬高新 225,774.00 16,255,728.00 0.76
10 600600 青岛啤酒 143,519.00 15,636,395.05 0.73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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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8,055.9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78,680.2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46,736.1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一)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布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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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
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设立专门的
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
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
费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的规定和约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在限期内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