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证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泰康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其中,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之一,招商银行(600036.SH)是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证券。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现将招商银行(600036.SH)纳入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基金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