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4月15日
送出日期:2021年4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517350
ETF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暂未上市)
日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罗国庆
证券从业日期 2009-12-04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其他 5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场内简称 中国科技
扩位简称 中国科技ET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情况下,本基
投资目标 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
对值小于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
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
(包括创业板、港股通标的股票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
投资范围 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及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指期货及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不主动投资于上述投资范围以外的资产,但若因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而被动获得相应港股的认购权利凭证,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其可变现或可处置之日起10个港股通交易日内进行卖出
或相应处置。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构成
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权
主要投资策略
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
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
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详见《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
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
费用类型 备注
/持有期限(N) 率
S
认购费 50万份 ≤ S
S ≥ 100万份 1000元/笔 场内
注:1、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
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2、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
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上市费及年费、注册登记费用、IOPV计算与发布费用、
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
各项合理费用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指数下跌风险;
(2)标的指数回报与所代表的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6)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
(7)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8)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9)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10)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11)退市风险;
(12)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13)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14)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15)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16)申购赎回清单现金标识设置风险;
(17)指数成份股发生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时的应对风险;
(18)投资港股通股票存在的风险
(19)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
(20)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21)投资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合规性风险;(5)流动性风险等。
3、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
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1)《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