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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在汇丰保险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A类基金名称 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A类
A类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货币A
A类基金代码 540011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1、《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2、《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A类基金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4年10月18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10月18日
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自2024年10月18日起,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在汇丰保险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0月18日起,暂停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在汇丰保险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A类份额在汇丰保险的赎回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2、关于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在汇丰保险恢复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和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在汇丰保险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正常进行。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信息。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