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已于2020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及已经生效的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20年11月2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