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0年03月30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0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
基金主代码 620006
交易代码 6200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09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79,294.3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正确认识中国经济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重点投资于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过程中充分受益的消费主题行业及其中的优势企业,致力于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系采用主题投资方法的混合型基金产品,主要投资标的是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过程中充分受益的消费主题行业及其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股票选择,深入挖掘消费主题股票的获利机会,实现动态优化的投资布局。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系具有主题投资风格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预期来看,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封涌 郭明
联系电话 021-68881801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jysa99.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666 95588
传真 021-68881875 010-66105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jysa99.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470,096.11 -773,212.83 3,072,279.41
本期利润 4,486,785.26 -4,147,642.15 5,257,003.4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883 -0.3146 0.284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5.94% -28.69% 33.76%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036 -0.1747 0.156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131,281.39 10,284,374.78 17,716,442.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04 0.825 1.157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4、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87% 0.84% 6.08% 0.59% 4.79% 0.25%
过去六个月 13.91% 0.98% 6.02% 0.68% 7.89% 0.30%
过去一年 45.94% 1.26% 28.63% 0.99% 17.31% 0.27%
过去三年 39.19% 1.23% 20.17% 0.89% 19.02% 0.34%
过去五年 4.06% 1.74% 16.51% 1.23% -12.45% 0.5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0.40% 1.55% 36.21% 1.16% -15.81% 0.39%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09月15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0年09月14日指数为基准;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消费主题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比联”、“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2006年11月,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与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比联资管”)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旗下设立北京分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0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比联资管将所持有的金元比联49%股权转让于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理香港”),公司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惠理”)。
2012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4,500万元。
2016年0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惠理香港将所持有的金元惠理49%股权转让于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意金融”),公司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顺安”)。
2017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000万元。
金元顺安始终坚持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作为行为准则,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以专业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从而使公司稳步、健康发展”的投资理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的原则,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沣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1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闵杭 投资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10-16 - 25年 投资总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2015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5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流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覆盖了全部开放式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在投资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在交易环节,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本基金管理人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交易部集中统一完成。在报告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根据收益率差异和交易价差的大小,说明是否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由投资组合经理、分管风险管理副总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及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和交易部监督,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开放式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报告的机制。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A股市场整体表现较好,主要原因包括:1)经过2018年大幅调整,权益资产估值水平处于历史较低位置;2)贸易战在年内逐步缓和;3)中国金融领域持续对外开放,海外资金加大A股配置。结构来看,科技股、快消品、耐用消费品等行业涨幅居前。
2019年,本基金继续秉承价值投资原则,深度挖掘个股竞争优势,审慎评判估值安全边际。全年来看,本基金仓位较高,结构上,主要集中于白酒、家电、建材、安防等,选择的公司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价格具备吸引力。本基金年度换手率处于极低水平,侧面反映对投资原则的践行。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4元;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9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6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增速持续走低,但在政策对冲及外资持续流入、中国资本市场在金融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推陈出新、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的背景下,A股市场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然而行情的演进却是一波三折,中间受到外部环境、国内政策等多重因素扰动,且不同的阶段展现了不一样的结构性行情。展望2020年,国内宏观政策调控逐步反馈到经济层面,经济有望阶段企稳,但长期来看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仍然在于贸易战的反复。年初,受到疫情影响,市场出现较大波动,近期国内疫情蔓延基本得到控制。我们判断疫情对经济基本面的影响属于一次性事件,在政策托底、中长期资金不断流入、权益资产风险溢价提升以及估值并未出现过度泡沫等因素影响下,A股市场将获得有效支撑,预计2020年全年权益市场机会大于风险,但仍存多重扰动因素,难以出现单边上涨行情,预计仍以阶段性机会和结构性机会为主。消费升级、先进制造、科技产业股票都会有阶段性投资机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1、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基金事务部、投资研究部、交易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总监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2)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3)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4)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在基金事务部总监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2、基金事务部的职责分工
基金事务部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该部门和公司投资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事务部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事务部职责:
(1)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2)每日证券估值;
(3)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4)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5)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6)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7)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事务部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3、投资研究部的职责分工
(1)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询;
(2)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4)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1)对基金事务部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2)通知基金事务部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5、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1)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2)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3)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4)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值的风险;
(5)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6)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6.2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本基金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本基金连续一千零四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2020年02月24日
§6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末基金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657709_B05号),投资者可以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9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006,326.23 3,560,214.32
结算备付金 - 4,441.13
存出保证金 852.33 3,132.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240,746.74 6,820,212.87
其中:股票投资 11,240,746.74 6,820,212.8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13.21 682.9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734.48 908.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250,872.99 10,389,592.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0,736.86 29,960.2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965.53 13,547.27
应付托管费 2,494.22 2,257.9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333.81 4,367.2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0,061.18 55,085.15
负债合计 119,591.60 105,217.8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079,294.39 12,461,019.04
未分配利润 2,051,987.00 -2,176,644.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31,281.39 10,284,374.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250,872.99 10,389,592.61
注:
报告期截止日201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04元,基金份额总额10,079,294.39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781,467.73 -3,722,113.23
1.利息收入 16,898.79 24,395.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898.79 24,395.6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41,086.88 -382,825.8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24,589.08 -524,526.5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16,497.80 141,700.6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016,689.15 -3,374,429.3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792.91 10,746.29
减:二、费用 294,682.47 425,528.92
1.管理人报酬 180,751.26 203,932.51
2.托管费 30,125.19 33,988.7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5,518.02 54,249.63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8,288.00 133,358.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86,785.26 -4,147,642.1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86,785.26 -4,147,642.15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461,019.04 -2,176,644.26 10,284,374.7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486,785.26 4,486,785.2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381,724.65 -258,154.00 -2,639,878.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833,854.67 133,631.71 3,967,486.38
2.基金赎回款 -6,215,579.32 -391,785.71 -6,607,365.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079,294.39 2,051,987.00 12,131,281.3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313,520.25 2,402,921.85 17,716,442.1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147,642.15 -4,147,642.1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52,501.21 -431,923.96 -3,284,425.1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160,179.49 513,502.63 6,673,682.12
2.基金赎回款 -9,012,680.70 -945,426.59 -9,958,107.2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461,019.04 -2,176,644.26 10,284,374.7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邝晓星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符刃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季泽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金元比联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963号文《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前身)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0年09月15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07,031,537.62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金元比联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76号文核准,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03月15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变更公司名称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随后,报请中国证监会同意,将金元比联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2012年05月02日公告。
2015年02月05日,经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书面表决的方式达成更名决议。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03月06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变更公司名称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03月10日进行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应更名为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07月15日进行公告。
本基金在正确认识中国经济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重点投资于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过程中充分受益的消费主题行业及其中的优势企业,致力于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税项
7.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0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0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05月0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01月0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01月0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01月0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0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01月0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09月0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06,794.32 2.05%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8.21 2.08% - -
注: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80,751.26 203,932.5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3,594.79 94,819.73
注: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0,125.19 33,988.78
注: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4.1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7.4.8.4.2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7.4.8.5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5.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6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6,326.23 16,807.72 3,560,214.32 24,051.72
注:
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67.43元(2018年度:人民币256.31元),2019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18年末:人民币4,441.13元)。
7.4.8.7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8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期末(201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9.4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240,746.74 91.75
其中:股票 11,240,746.74 91.7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06,326.23 8.21
8 其他各项资产 3,800.02 0.03
9 合计 12,250,872.99 100.00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000,835.74 74.2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369,453.00 3.05
K 房地产业 1,039,130.00 8.5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31,328.00 6.8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240,746.74 92.66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858 五粮液 8,300 1,103,983.00 9.10
2 600519 贵州茅台 900 1,064,700.00 8.78
3 002304 洋河股份 9,564 1,056,822.00 8.71
4 000333 美的集团 17,200 1,001,900.00 8.26
5 002415 海康威视 29,500 965,830.00 7.96
6 002027 分众传媒 132,800 831,328.00 6.85
7 000651 格力电器 10,847 711,346.26 5.86
8 000786 北新建材 26,900 684,605.00 5.64
9 002271 东方雨虹 23,800 626,178.00 5.16
10 002236 大华股份 28,796 572,464.48 4.72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本基金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798 帝欧家居 595,321.00 5.79
2 002027 分众传媒 548,743.00 5.34
3 600271 航天信息 507,174.00 4.93
4 002271 东方雨虹 506,479.00 4.92
5 601939 建设银行 360,766.00 3.51
6 000002 万科A 313,855.00 3.05
7 000596 古井贡酒 307,011.00 2.99
8 300575 中旗股份 295,988.00 2.88
9 002508 老板电器 251,327.00 2.44
10 002008 大族激光 242,858.00 2.36
11 002449 国星光电 228,408.00 2.22
12 002555 三七互娱 210,254.00 2.04
13 002035 华帝股份 188,700.00 1.83
14 000786 北新建材 186,858.00 1.82
15 600048 保利地产 186,333.00 1.81
16 002415 海康威视 58,305.00 0.57
17 002304 洋河股份 54,665.00 0.53
18 688003 天准科技 12,750.00 0.12
19 003816 中国广核 12,450.00 0.12
20 688007 光峰科技 8,750.00 0.09
注:
本项的“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236 大华股份 677,842.00 6.59
2 600519 贵州茅台 620,221.00 6.03
3 600036 招商银行 387,809.60 3.77
4 600271 航天信息 384,981.00 3.74
5 002008 大族激光 295,895.00 2.88
6 300575 中旗股份 276,956.00 2.69
7 002449 国星光电 272,686.00 2.65
8 000651 格力电器 257,703.00 2.51
9 002508 老板电器 256,338.00 2.49
10 002555 三七互娱 252,491.76 2.46
11 002027 分众传媒 247,390.00 2.41
12 000858 五粮液 207,120.00 2.01
13 002798 帝欧家居 203,067.00 1.97
14 002035 华帝股份 186,850.00 1.82
15 000596 古井贡酒 174,654.00 1.70
16 002304 洋河股份 140,782.00 1.37
17 000786 北新建材 123,213.00 1.20
18 600887 伊利股份 107,118.00 1.04
19 000333 美的集团 50,752.00 0.49
20 003816 中国广核 24,200.00 0.24
注:
本项的“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090,360.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211,104.36
注:
本项的“买入股票的成本”、“卖出股票的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北新建材(000786)
公司2019年08月20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6.91亿元,同比下降153.24%,主要变动原因系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美诉讼案达成和解产生的相关费用所致。07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和解协议,07月31日公司披露《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未按规定于07月15日前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1.3.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本基金管理人作出说明如下:
(1)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2)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仍然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因此继续持有股票。
8.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52.3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3.21
5 应收申购款 2,734.4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00.02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479 6,814.94 - - 10,079,294.39 100.00%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988.22 0.01%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09月15日)基金份额总额 407,031,537.6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461,019.0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833,854.6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215,579.3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79,294.39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1月08日公告,増聘孙权先生担任金元顺安丰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1月08日公告,増聘孙权先生担任金元顺安丰祥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1月08日公告,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并于2019年01月08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5月18日公告,邝晓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
(5)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6月11日公告,《金元顺安沣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周博洋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6)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6月19日公告,増聘孙权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沣泉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7)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8月30日公告,缪玮彬先生不再担任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民族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7,636,711.76 74.47% 6,959.36 74.06% -
华创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金元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1,462,782.60 14.27% 1,362.23 14.50% -
爱建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1,154,655.00 11.26% 1,075.38 11.44% -
东兴证券 1 - - - - -
华信证券 2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中金国际 2 - - - - -
注:
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出具高质量的各种研究报告。研究及投资建议质量较高、报告出具及时、能及时地交流和对需求做出反应,有较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2)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公司经营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4)能够对持有人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能够向持有人提供咨询、查询等服务;可以向投资人提供及时、主动的信息以及其它增值服务,无被持有人投诉的记录。
(2)选择流程:
公司投研和市场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根据选择标准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2、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退租国金证券1个深圳交易单元,中信证券2个上海交易单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民族证券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 -
申银万国证券 - -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 -
金元证券 - -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 -
爱建证券 - -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 -
华信证券 - -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 -
中金国际 - - - - - - - -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