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基金”或“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28日15点起,对单个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直销系统(包括“长安基金”官网及“长安基金微理财”官方微信号)持有的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740601,B类代码:740602)单个自然日的“T+0 赎回提现业务”的取现金额上限调整为1 万元(含)。
快速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自然日的 00:00-24:00(另有规定的除外)。普通赎回业务不受此次调整的影响,投资者如有大额资金使用需求,可使用普通赎回,并提前规划资金安排。
本公司后续会根据监管和业务需要对上述业务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届时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长安基金客服电话400-820-9688或登www.changanfunds.com查询相关业务规则。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快速取现协议及业务规则。快速取现业务是本公司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项附加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6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