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 3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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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1649 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2 月 5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等。本基金为货
币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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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2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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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 绪言.................................................................................................... 5
第二部分 释义....................................................................................................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7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46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48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49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6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7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81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8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3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94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10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8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1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2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3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16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询方式................................................ 119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20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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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21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8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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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言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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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信现金管理
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起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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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颁布、自 2016 年 2 月 1
日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6、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
23、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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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7、直销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8、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9、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0、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业务等
31、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3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日/天:指公历日
40、月:指公历月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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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42、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4、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5、《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6、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发售:指在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4、元:指人民币元
5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票据投资收益、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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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约
56、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7、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
58、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折算出的年收益率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0、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
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
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61、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2、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3、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
到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
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64、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不
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
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6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6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69、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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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
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
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70、偏离度:指采用影子定价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之间的偏离程度,计算公式:偏离度=(NAVS??-NAVA)/ NAVA,
其中 NAVA 代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NAVS 为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
资产净值
71、影子定价: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
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
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7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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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联系人:陈静满
联系电话:0755-82509999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9.8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95%
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 20.28%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93%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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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中
信证券股份公司投行部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
刘入领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裁办公室主任、理财客户部总经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营销服务中
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
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珠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
员、有色部经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小有色、铁合金及
矿产部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外贸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晓东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
员,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财务部科员,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五
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党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商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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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章卉女士,董事,理学硕士。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广州
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市百果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现任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
郭伟喜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历任福云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中
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能资
本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董事等职务。现任中广核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
魏华林先生,独立董事,1977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1979 年
毕业于厦门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班。历任第一届国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
员,第一届国务院学位办保险专业教育委员会委员,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
副会长,武汉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保险系系主任、保险经济研究所所长等职。现任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政府文史馆员。
尹公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四川建材工业学院辅导员、学办主
任,中农信(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
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信达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平
交易委员会委员。
刘忠亚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省审计厅外资处主任科员,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所长。现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刘国威先生,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部科
长,香港企荣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高级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
理部副总经理、规划发展部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金融业务中心资本运营
部总经理兼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3 月更新)
15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
事,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银安盛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
余斌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经
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中科证券托管组副组长。现任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陈明女士,监事,会计学学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广州分所审计经理。现任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
范瑛女士,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深圳特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
办会计,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主办会计,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清
算部基金会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部总经理。
王卫峰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吉林省国际信托
公司财务人员,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主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负责
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张再新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会计,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工会财务委员、运营部总经理
助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副总经理兼交易主管。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
部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