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阁下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
意见。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本基金”)于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61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6年1月11日在内地公开
销售。现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其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
内地代理人网站公告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以
下简称“《基金说明书》”)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 《基金说明书》中基金管理人之董事名单之更改
《基金说明书》“各方名录”之“管理人的董事”与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
A节-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中“管理与行政人员名录”下“摩根基金
(亚洲)有限公司之董事”所载的董事名单将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 Chan, Tsun Kay, Edwin
Cheah, Kheng Leong
Falcon, Michael Irving
Wang, Qionghui”
二. 《基金说明书》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
说明书”中“风险”一节内“(xxvii)中国市场风险”之修订
该风险因素的第一段将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中国市场风险 - 投资中国证券市场须承受投资新兴市场的一般风险和中国市场特有的
风险。”
三.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
的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
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
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
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
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
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