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分红的公告(2021年1月5日)的补充公告
仅供中国内地公众查阅
致各位基金单位持有人:
根据 2021 年 1 月 5 日的 《关于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分红的公
告》(“原公告”),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
力股息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宣布本基金现进行 2020 年第四季度的分
红。
在原公告内容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宣布:本次分派的股息中,0%系从本基
金的收益中获得的分派, 100%系从本基金的本金中获得的分派。
关于本次分派的其他信息,请查阅原公告。
特此公布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