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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
意见。
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
关于修改信托契约、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本基金”)的简体中文版《信托契约》、《汇
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和《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将进行如下修订:
管理人对《信托契约》《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所载的香港营业日定义进行更新。
同时,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之《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基金说明书》相关章节提示投资者在香
港通过销售机构提交认购/申购申请、赎回申请、转换申请时,应留意销售机构设置的截止时间,
以及其是否可在香港恶劣天气情况持续的交易日接受相关申请。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本基金将可在香港恶劣天气情况持续的香港交易日开放基金份额的交易,
但内地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仍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时开放交易的香港交易日进行。
此外,管理人在《信托契约》第2.3A条补充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基金下另一只子基金的曾用基金
名称。该修改对本基金内地投资者并无影响。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 ,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 中 国 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hsbcjt.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
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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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
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
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客服电话8621-20376888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
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hsbcjt.cn)查询。
风险提示
1.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
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
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2.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内地公
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