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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C | |
投资类型 | 债券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20-11-02 | |
募集起始日 | 2020-07-31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260,001.82 | |
募集截止日 | 2020-10-29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260,001.82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5.82 | ||
基金经理 | 吕程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1.18 | |
基金管理人 |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费率结构表 |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C | |
业绩比较基准 |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5%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利用定期开放、定期封闭的运作特性,在有效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
投资理念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投资策略 |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封闭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如果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回售日作为持有到期日,并在回售日行使回售权。特殊情况下,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进行处置。 (2)放大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杠杆放大部分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 (3)封闭期现金管理策略 封闭期间,如本基金收到债券付息或持有的债券到期兑付本息等,会增加本基金的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进行投资。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3、受禁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为汇丰集团成员,按照有关汇丰集团有关政策,本基金将不会投资于直接或间接使用、开发、制造、储存、运输或买卖集束炸弹或反步兵地雷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3 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3 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