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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富国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国双债增强债券C | |
投资类型 | 债券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20-11-18 | |
募集起始日 | 2020-10-19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84,532.56 | |
募集截止日 | 2020-11-13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84,496.14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21-01-22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21-01-22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364,132.24 | |
基金经理 | 俞晓斌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4,632.76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费率结构表 | 富国双债增强债券C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经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5%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管理充分捕捉可转债(含可交换债)和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投资理念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在投资信用债时遵守以下约定:本基金主动投资于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不低于 AA,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的或债项评级为 A-1 的,依照其主体评级。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逐步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主要通过对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主动管理,力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同时根据对权益类市场的趋势研判适度参与股票资产投资,力求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一)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在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确定基金资产在可转债、可交换债、信用债、利率债以及股票之间的配置比例。 (二)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在对普通债券的投资过程中,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本计划重点投资可转债和信用债,并分别采取有针对的债券投资策略。 1、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多种可转债投资策略进行二级市场投资操作,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超额收益;同时,本基金将积极参与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上市后根据个券的具体情况做出持有或卖出的决策。 本基金投资可转债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1)个券精选策略。本基金将对所有可转债对应的标的股票或已可转债预案的股票进行深入研究,采用定性分析(行业地位、竞争优势、治理结构、市场开拓、创新能力等)与定量分析(P/B、P/E、PEG、DCF、DDM、NAV 等)相结合的方式精选成长性好且估值合理的正股,同时考虑证券市场的环境,并在对应可转债估值合理的前提下集中投资,以分享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 (2)条款博弈策略。通常情况下,可转债均设有一些特殊条款,如修正条款、回售条款、赎回条款等。本基金将充分发掘各项条款博弈给可转债带来的投资机会。 (3)低风险套利策略。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可转债与标的股票之间的套利机会。当可转债的转换溢价率为负时,买入可转债的同时卖出标的股票可以获得套利价差;反之,买入标的股票的同时卖出可转债也可以获得套利价差,以增强基金资产组合的收益。 本基金投资可交换债券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可交换债券是一种风险收益特性与可转换债券相类似的债券品种。两者相同点在于都可以以特定价格转换成公司的股票。两者均一方面有票息、期限、到期还本付息等债性的特征,另一方面有与转股标的相关联的股性特征,且都带有一定的回售和赎回条款。区别在于同一转股标的的可交换债和可转债的发行主体是不同的。可交换债的转股标的是发行人所持有的其他公司股票,而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标的为发行人自身股票。因此,在条款博弈、债性分析属性等方面,两者还存在着差异。本基金将通过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分析综合开展投资决策。 2、信用债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信用债市场运行的中枢既取决基准利率的变动,也取决于发行人的整体信用状况。监管层的相关政策指导、信用债投资群体的投资理念及其行为等变化决定了信用债收益率的变动区间,整个市场资金面的松紧程度以及信用债的供求情况等左右市场的短期波动。 基金管理人将自上而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基准利率走势、资金面状况、行业以及个券信用状况的研判,积极主动发掘收益充分覆盖风险,甚至在覆盖之余还存在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通过行业及个券信用等级限定、久期控制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以求得投资组合赢利性、安全性的中长期有效结合。 同一信用产品在不同市场状态下往往会有不同的表现,针对不同的表现,管理人将采取不同的操作方式:如果信用债一二级市场利差高于管理人判断的正常区间,管理人将在该信用债上市时就寻找适当的时机卖出实现利润;如果一二级市场利差处于管理人判断的正常区间,基金管理人将持券一段时间再行卖出,获取该段时间里的骑乘收益和持有期间的票息收益。本基金信用债投资在操作上主要以博取骑乘和票息收益为主,这种以时间换空间的操作方式决定了本基金管理人在具体操作上必须在获取收益和防范信用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本基金在投资信用债时遵守以下约定:本基金主动投资于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不低于 AA,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 AAA 及以上的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 5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 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 0-5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 AA 的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资产的 20%。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的或债项评级为 A-1 的,依照其主体评级。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逐步卖出。 (三)股票投资策略 1、A 股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结合国内市场的特征,采用基本面研究与数量化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以下三类上市公司进行重点投资: (1)现金流充沛、行业竞争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现金分红纪录或现金分红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2)投资价值明显被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 (3)未来盈利水平具有明显增长潜力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自下而上精选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四)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和信用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20%,投资于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20%;其中信用债是指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等非国家信用的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对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