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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恒博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010468)

2024-11-29     1.03070.0777%
基金概况
法定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博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恒博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投资类型 债券型基金 成立日期 2020-11-19
募集起始日 2020-11-11 总募集规模(万份) 799,504.36
募集截止日 2020-11-18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799,502.55
日常申购起始日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0.00
日常赎回起始日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18,173.68
基金经理 沈竹熙 最近总份额(万份) 807,908.74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风格 稳健成长型 费率结构表 国富恒博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该项目暂无资料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结束日,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完全变现。 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因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变化导致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调整估值方式。 1、资产配置策略 每个封闭期的建仓期内,本基金将根据收益率、信用利差、市场流动性、经济环境等因素,确定该封闭期内信用债、利率债、债券回购等的投资比例。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拟投资的信用债券的债项评级或主体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相关资信评级机构须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评级业务许可。本基金由于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持有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同时,由于本基金将在建仓期内完成组合构建,并在封闭期内保持组合的稳定,因此,个券精选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资金面供需状况、基准利率走势、发债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基本面及个券信用状况的分析,深入挖掘价值低估的信用类债券品种,把握因市场波动带来的信用价差投资机会,努力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信用债投资在操作上主要采取信用利差投资策略和基于信用债本身信用质量变化的投资策略。 (1)信用利差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结构和流向、信用利差的历史统计区间等因素,判断当前信用债市场信用利差的合理性、相对投资价值和风险以及信用利差曲线的未来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体的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质量变化的投资策略 债券发行人自身质量的变化,包括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的变化将对信用级别产生影响。本基金通过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内外部信用评级,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信用利差,对信用债券的投资价值进行评估。通过动态跟踪信用债券的信用质量变化,确定信用债券的合理信用利差水平,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封闭期内,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状况急剧恶化,甚至可能出现违约风险,进而影响本基金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3、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一旦建仓完毕,初始杠杆确定,将维持基本恒定。通过这种方法,本基金可以将杠杆比例稳定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4、现金管理策略 为保证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部分债券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或银行存款进行再投资或进行基金现金分红。 另外,在开放期期间,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仅限于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品种。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公司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公司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较高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投资标准 本基金投资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开放期开始前3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的期间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该项目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