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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宝盈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 基金简称 | 宝盈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A人民币 | |
投资类型 | QDII | 成立日期 | 2024-03-22 | |
募集起始日 | 2024-02-29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21,270.77 | |
募集截止日 | 2024-03-20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21,263.87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24-04-22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24-04-22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68,999.10 | |
基金经理 | 蔡丹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30,125.96 | |
基金管理人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费率结构表 | 宝盈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A人民币 | |
业绩比较基准 | 纳斯达克100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9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理念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在境内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融券业务。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即原则上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包括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的原因,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基金规模而投资受限,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标的指数的收益表现。由于跟踪组合构建与标的指数组合构建存在差异,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份股停牌、股票流动性不足以及其他影响指数复制效果的因素),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基金规模而投资受限,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组合,使得跟踪组合尽可能近似于完全复制组合,以减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增发因素等变化,在考虑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当成份股发生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②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③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3、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 (2)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 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4)其他衍生品投资策略 如因法律法规限制、基金规模制约或流动性制约,导致本基金不能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投资于指数成份股,或出现境外市场相关法规、规则禁止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的情形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于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品,进行投资替代。 4、境外市场公募基金投资策略 为实现流动性管理和更好地追踪标的指数等目标,本基金可参与投资与本基金标的指数相同指数的境外市场公募基金,本基金还可参与其他境外市场基金投资。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根据类属、信用评级、收益率、剩余期限、久期、凸性、流动性等指标,结合组合管理层面的要求,深入分析挖掘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现金流、发展趋势等情况,从中挑选具投资价值的标的,适时进行债券投资。 6、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行业研究、公司研究和可转债估值模型分析,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行业配置策略、个券精选策略、转股策略、条款博弈策略等。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8、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9、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和结构、本基金的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和品类。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10、境外回购交易及证券借贷交易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增加基金收益,弥补基金运作成本,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还将参与境外回购交易、境外证券借贷交易等投资。 未来,随着全球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