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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宏利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宏利中债绿色普惠金融债券优选指数A | |
投资类型 | 债券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24-05-29 | |
募集起始日 | 2024-05-09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798,999.63 | |
募集截止日 | 2024-05-28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798,999.63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24-06-04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24-06-04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0.06 | |
基金经理 | 沈乔旸、余罗畅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148,999.92 | |
基金管理人 |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费率结构表 | 宏利中债绿色普惠金融债券优选指数A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理念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除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以外的公开发行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投资策略 | (一)、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为主,选取标的指49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中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优化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券的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选取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构建组合,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达到复制标的指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券被限制投资等情况,本基金无法获得对个别成份券足够数量的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券、非成份券等方式进行替代。 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退市或违约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3、其他投资策略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基金费用,基金管理人还可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其他投资策略。例如,基金管理人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或债券一、二级市场间的套利机会进行跨市场套利;还可以使用事件驱动策略,即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对投资标的定价的影响而进行套利;也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策略,即通过对债券市场价格与模型价格偏离度的研究,采取相应的增/减仓操作;或运用杠杆原理进行回购交易等。 (二)、其他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信用评级不低于AA+的信用债(包括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下同),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50%-10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0-50%。上述信用债不包括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信用债的评级为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或债项评级为短期信用评级的,依照其主体评级。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 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如出现同一时间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不同的情况,基金管理人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以基金管理人的判断结果为准。 因信用评级变动、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非基金管理人因素导致信用债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进一步突破相应投资比例。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