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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发起C | |
投资类型 | 偏股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24-08-16 | |
募集起始日 | 2024-08-01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7,164.48 | |
募集截止日 | 2024-08-14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7,164.06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24-09-02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24-09-02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4,205.14 | |
基金经理 | 宋巍巍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5,042.87 | |
基金管理人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费率结构表 | 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发起C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理念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除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分 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衍 生工具(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及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确定股票、债券等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股进行配股、增发或被吸收合并;(5)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6)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7)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8)其他基金管理人认定不适合投资的股票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将少量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以进行替代复制。对于同时有A股、H股的指数成份公司,如果该公司A股长期停牌,组合无法买入该股票时,可以买入该公司H股进行替代。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进行配置。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6、可转债和可交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所有可转换债券所对应的股票进行基本面分析,具体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考量包括正股基本面、转股溢价率、纯债溢价率、信用风险及流动性等综合因素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在于换股期间用于交换的股票并非自身新发的股票,而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交换债券同样具有股性和债性,其中债性与可转换债券相同,即选择持有可交换债券至到期以获取票面价值和票面利息;而对于股性的分析则需关注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本基金将通过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分析综合开展投资决策。 7、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有权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工具。 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此基础上,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期权投资的风险。 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9、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利用融资买入证券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提高基金的资金使用效率,以融入资金满足基金现货交易、期货交易、赎回款支付等流动性需求。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购赎回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 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 资产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 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