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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A(021388)

2024-12-02     1.06440.7001%
基金概况
法定名称 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A
投资类型 偏股型基金 成立日期 2024-07-24
募集起始日 2024-06-24 总募集规模(万份) 35,665.90
募集截止日 2024-07-19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35,660.64
日常申购起始日 2024-08-26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0.00
日常赎回起始日 2024-08-26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52,638.62
基金经理 黄栋 最近总份额(万份) 86.47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风格 指数型 费率结构表 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A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预期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预期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理念 该项目暂无资料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和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在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份额净值的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预期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或预期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包括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1、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本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若出现特殊情况(例如成份股停牌、股票流动性不足以及其他影响指数复制效果的因素),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组合,使得跟踪组合尽可能近似于全复制组合,以减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发生增发或配股、成份股停牌或因法律法规原因被限制投资、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力争使得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基准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1)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a.当成份股发生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b.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c.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2、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结合对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来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债券类别配置,并根据对个券相对价值的比较,进行个券选择和配置。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 3、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同时具有债券与权益类证券的双重特性。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来判断其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溢价率、基础股票基本面趋势和估值来判断其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综合选择安全边际较高、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进行投资,获取超额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5、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6、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7、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投资标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该项目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