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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博时中证A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博时中证A100指数C | |
投资类型 | 偏股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24-12-25 | |
募集起始日 | 2024-12-10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121,797.83 | |
募集截止日 | 2024-12-23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121,757.67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25-02-05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25-02-05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401,608.33 | |
基金经理 | 尹浩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11,203.10 |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费率结构表 | 博时中证A100指数C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预期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预期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 |||
投资理念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融券业务。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投资策略 |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比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预期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预期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变大,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为了实现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基金管理人还将综合考虑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数量、流动性、投资限制、交易费用及成本,以及税务及其他监管限制,决定是否采用抽样复制的策略。对于复制方法的变更,本基金管理人需在方法变更前按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并阐明变更复制方法的原因。 2、债券(除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进行配置。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在力争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基础上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在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特征并对各类市场大势做出判断的前提下,本基金着重对可转换债券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行业选择和个券选择两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对盈利能力或成长性较好的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关注,并结合基金管理人可转债评级系统对可转换债券投资价值进行有效的评估,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个券进行投资。 可交换债券在换股期间用于交换的股票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票。可交换债券同样兼具股票和债券的特性。其中,债券特性与可转换债券相同,指持有至到期获取的票面利息和票面价值。股票特性则指目标公司的成长能力、盈利能力及目标公司股票价格的成长性等。本基金将通过对可交换债券的纯债价值和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研究分析,综合开展投资决策。 5、衍生品投资/交易策略 (1)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交易,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6、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和结构、本基金的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和品类。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将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与融券业务。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决策依据和流程 1、投资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做出有关标的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基金组合重大调整的决策,以及其他单项投资的重大决策。基金经理负责做出日常标的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组合调整及基金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编制等决策。 3、投资管理程序 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监控与调整各环节的相互协调与配合,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1)研究支持。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包括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标的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成分股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并撰写相关的研究报告,作为本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或遇重大事件时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做出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在追求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可采取适当的方法,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基金管理人的交易部负责本基金的具体交易执行,交易部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撰写相关的绩效评估报告,确认基金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投资策略是否成功,并对基金组合误差的来源进行归因分析等。基金经理依据绩效评估报告总结或检讨以往的投资策略,如果需要,亦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根据标的指数的每日变动情况,结合成份股等的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基金投资绩效评估结果等,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基金实际投资的需要,有权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将调整内容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予以公告。 (7)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股的退市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股替代策略,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A1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