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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300ETF(159919)

2024-11-20     4.17580.2256%
基金概况
法定名称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沪深300ETF
投资类型 偏股型基金 成立日期 2012-05-07
募集起始日 2012-04-05 总募集规模(万份) 1,933,330.74
募集截止日 2012-04-27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1,933,226.14
日常申购起始日 2012-05-28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0.00
日常赎回起始日 2012-05-28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1,045,952.00
基金经理 何如、刘珈吟 最近总份额(万份) 3,892,161.67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风格 指数型 费率结构表 嘉实沪深300ETF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拟合、跟踪沪深300指数为原则,通过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力求获得该指数所代表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透明且成本较低的标的指数投资工具。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投资标准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该项目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