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ETF | |
投资类型 | 偏股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15-07-01 | |
募集起始日 | 2015-06-15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25,531.56 | |
募集截止日 | 2015-06-24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25,529.69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17-07-10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17-07-10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18,714.00 | |
基金经理 | 陆志明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431.56 |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费率结构表 |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ETF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遵循指数化投资理念,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工具。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 一般情形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投资组合,但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配股、增发、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无法及时完成投资组合的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以更紧密的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小于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包括融资融券等。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缩小跟踪误差,而非用于投机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 |||
投资标准 |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