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沿革 |
本基金由原“南山基金”和“银城投资基金”遵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31号《关于深圳市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补充方案的批复》和证监基金字[2000]36号《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系统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的文件清理规范后合并而成。其历史沿革分别如下:
1、南山基金
深圳南山基金系由原公司型基金改制而成, 1994年1月26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4)第036号文批复, 对原深圳市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进行规范化改组, 成立公司型封闭式基金, 封闭期限十年, 定名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
1995年3月1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1995)第045 号文批复,同意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受益凭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柜交易。
1996年5月3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6)125 号文批复, 同意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由公司型基金改制为契约型基金,核准在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受益人现有权益的基础上成立“南山基金”,基金规模不变,基金总额为人民币10935.9万元, 系南山基金首次募集的基金总额, 每一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共10935.9万份基金单位。存续期限十年。同意在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发起人的基础上,设立深圳市南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南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南山基金的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作为南山基金的信托人。
2、银城投资基金
银城投资基金是由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市信托投资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分行汕银管字[92]第243号文件于1992年5月29日批准设立的。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市信托投资公司为该基金的发起人,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市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部是该基金的管理人。
1992年,银城投资基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共7万份基金单位,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未定基金存续期限。
经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分行以汕银发字[93]第184号文批准,银城投资基金于1993年6月15日在天津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1993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分行以汕银发字[93]第496号文“关于同意银城投资基金分红方案及修改基金章程的批复”同意银城投资基金第一年的分红1750万元用红利转存的方式。1994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分行以汕银发字[94]第9号文件批准银城投资基金由7000万元扩募至1亿元,扩募部分以定向募集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未认购部分由发起人认购。在本次认购中,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认购1175万元的份额(其中含红利转存的175万元)。
在199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分行以汕银发字[95]第25号“关于同意银城投资基金93年度红利转存及扩募后基金总额的批复”文批复了银城投资基金基金总额为11750万元,基金规模保持至今。
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31号《关于深圳市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补充方案的批复》和证监基金字[2000]36号《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系统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的精神,原南山基金和银城投资基金在清理规范后合并为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合并的南山基金和银城投资基金均从基金清理规范后的资产净值中提取1%作为合并及上市相关费用,其余资产按照1:1的比例折算成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原南山基金和银城投资基金合并后的规模即为普华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普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