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升级到1.1版! 官方博客

基金业绩

基金费率

投资组合

基金概况

财务数据

基金景业(500017)

2007-01-15     1.50611.6742%
基本资料
法定名称 景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500017
基金简称 基金景业 成立日期 1992-04-01
基金总份额(万份) 50,000.00 流通份额(万份) 0.00
存续期限(年) 15 上市日期 2001-12-19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 信息披露人 杜鹏,胡勇钦
信息披露电话 0755--3515355 基金经理 瞿蕴理
投资风格 成长型 投资类型 偏股型基金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于有良好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基金比较基准 该项目暂无资料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对象为深、沪两市上市A股中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广阔的上市公司。   
基金沿革 本基金是由原大连农信基金、宁波金穗基金、浙江农信受益证券、沈阳农信受益债券、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创业基金、郑州豫源基金等六只基金经二次合并后设立。   (一)六只基金的基本情况:   1、大连农信基金   大连农信基金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大银金字[1992〗第212号文批准,于1992年5月发行信托投资受益证券募集资金3000万元组建设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其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为原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存续期限为十年。1992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大银金字(1992)361号文批准,大连农信基金期限变更为无期限。1993年6月,大连农信基金实施了十送一的分红方案,其基金单位总规模达到3300万份。经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和大连证券交易中心批准,大连农信基金于1992年10月27日在大连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交易;1996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和证券业分业管理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大银非银字[1996〗814号文批准,大连农信基金管理人变更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具体运作委托该公司大连农信基金管理部。截至2000年6月16日,大连农信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为34,650,295.27元。   2、宁波金穗基金   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批准,原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于1992年1月发起募集第一期受益证券1000万元,1992年7月发起募集第二期受益证券1034.3万元,存续期限都为十年。1994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甬银复(1994)31号文批准,将上述一、二期受益证券改造为金穗投资基金,期限为八年,同时新增发行45,795,260.00元,基金规模在通过送配后达到7000万份基金单位。1995年7月中期分红派送280万份基金单位后,基金总规模为7280万份基金单位。宁波金穗基金属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原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托管人为宁波市证券登记中心。1994年5月18日宁波金穗基金获准在宁波证券交易中心交易。   因原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于1996年底撤消,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甬银复字(1996)291号文批准,基金管理人变更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截至2000年6月16日,宁波金穗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为79,429,273.99元。   3、浙江农信受益证券   浙江农信受益证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银发(1992)297号文批准,由原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发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专项信托受益证券,发行总份额为2000万份,每基金单位一元,期限3年(1992年6月-1995年6月)。管理人为原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1993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银发(1993)619号文批准,浙江农信受益证券的期限调整为十年(1992年6月-2002年6月)。199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银发(1993)635号文批准浙江农信受益证券在浙江省证券交易中心上市交易。1996年底根据国家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的政策要求,原农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依法撤消,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银发(1997)461号文批准浙江农信受益证券的管理人变更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作为浙江农信受益证券托管人身份不变。截至2000年6月16日,浙江农信受益证券资产净值总额为26,439,718.09元。   4、沈阳农信受益债券   沈阳农信受益债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沈银金字(1992)56号文批准,由原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于1992年4月发行信托受益债券募集资金3000万元组建设立。期限为五年,管理人为原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1992年6月29日沈阳农信受益债券获准在沈阳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上市,1994年3月7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交易。1992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批准,沈阳农信受益债券存续期调整为15年。经1992年、1993年分别按10%、17%送股,沈阳农信受益债券规模增加至3861万分基金单位。1997年因原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解体,经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批准,沈阳农信受益债券管理人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分行。截至2000年6月16日,沈阳农信受益债券资产净值总额为38,610,000.00元。   5、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创业基金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创业基金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津银金(1992)179号文件批准,于1992年12月由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发起向社会发行1亿份基金单位组建设立。每份基金单位面值1元,发行溢价115%,属契约型封闭式不定期基金。其管理人为天津信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投资方向为: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及其他经批准的金融性投资。1993年1月28日,创业基金在天津证券交易中心上市交易。截至2000年6月16日,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创业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为132,441,280.84元。   6、郑州豫源基金   郑州豫源基金是经郑州市体改委郑体改字(1992)135号文批准,由郑州投资合作基金公司发起,并向社会公开发行后组建设立,属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郑州投资合作基金公司,存续期五年。1994年底,经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由南方证券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接任豫源基金管理人。1997年,经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存续期延长五年。截至2000年8月11日,基金规模为16,202,430份基金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为16,202,430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有关规定,原基金属于应清理规范的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6号文、[2000〗21号文和[2000〗32号文对原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原大连农信基金、宁波金穗基金、浙江农信受益债券、沈阳农信受益债券、天津创业基金、郑州豫源基金等六只基金经二次合并后设立景业证券投资基金。   (二)第一次合并   原大连农信基金、宁波金穗基金、浙江农信受益债券、沈阳农信受益债券、天津创业基金等五只基金合并设立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以下简称景业基金(筹))。   大连农信基金、宁波金穗基金、浙江农信受益债券、沈阳农信受益债券、天津创业基金等五只基金分别于2000年5月20日至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分别对基金清理规范、实施合并、更换管理人和托管人、更名、调整存续期、上市、申请扩募及其他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合并事宜”)进行表决。根据统计结果,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对合并事宜均通过决议。   根据原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和有关授权,原基金的各有关当事人与景业基金(筹)的各有关当事人共同签署了《基金合并协议》、《更换基金管理人协议书》、《更换基金托管人协议书》和《基金资产移交协议书》、《发起人份额转让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大连农信基金、宁波金穗基金、浙江农信受益债券、沈阳农信受益债券、天津创业基金等五只基金于2000年6月22日正式合并。在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大连农信基金、宁波金穗基金、浙江农信受益债券、天津创业基金等四只基金资产中除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包括已发行未上市新股)和国债以外的全部非流动性资产均由原基金发起人根据2000年5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结果等额置换为现金资产;沈阳农信受益债券由其管理人按基金面值等额置换为现金资产。上述五只基金均以经验证的2000年6月16日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1.00元为基准合并为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以下简称“基金景业(筹)”),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超过1.00元的部分,相应派发增加基金份额,原大连农信基金、宁波金穗基金、浙农受益证券、天津创业基金的派发比例分别为1:1.050、1:1.091、1:1.321、1:1.324。合并完成后,基金景业(筹)单位总份额为311,504,800份,资产组合全部更换为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国债和现金等流动性资产。在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原任托管人或管理人把经过资产置换的原基金资产移交给景业基金(筹)的新任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景业基金(筹)的新任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0年6月23日开始基金景业(筹)的投资运作。   原基金的发起人中,天津信托投资公司保留为景业基金(筹)的发起人,同时增加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发起人。通过基金发起人间基金份额的转让,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原天津创业基金的发起人份额3,900,000份基金单位,经1:1.324的份额派送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景业基金(筹)5,163,600份基金单位。经基金发起人间基金份额转让后,天津信托投资公司持有原天津创业基金发起人份额3,900,000份基金单位,此外,由于历史原因,还持有原天津创业基金流通份额23,857,743份基金单位,经1:1.324的份额派送,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共持有基金景业(筹)36,751,252份基金单位。景业基金(筹)的发起人、新任管理人和新任托管人共同签署《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以取代原基金的基金契约和/或基金章程。   基金合并后,由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验资报告如下:验 资 报 告中天信会资字[2000〗第015号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以下简称景业基金)截至2000年6月22日止的持有人权益和基金单位总额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景业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和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景业基金由大连农信基金、宁波金穗基金、浙江农信受益债券、沈阳农信受益债券、天津创业基金五只基金清理、规范后合并而成。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00年6月22日,基金合并后的311,504,800份基金单位、持有人权益叁亿壹千壹百伍拾柒万零伍百陆拾捌元壹角玖分(RMB311,570,568.19元)已到位,其中货币资金RMB258,576,548.09元已全部划至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在农行北京万寿路营业室开立的“景业证券投资基金专户”,帐号:8217-25-96;短期股票投资(合并基准日市值)52,994,020.10元已非交易过户到“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名下。   (三)第二次合并   对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与郑州豫源基金实施合并,将郑州豫源基金并入景业证券投资基金。   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和郑州豫源基金于2000年7月27日至8月6日分别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分别对各项合并事宜进行表决。根据统计结果,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对合并事宜均通过决议。   根据原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和有关授权,原基金的有关当事人与本基金的各有关当事人共同签署了《基金合并协议》、《更换基金管理人协议书》、《更换基金托管人协议书》、《基金资产移交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与郑州豫源基金于2000年8月15日正式合并。在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郑州豫源基金资产由原管理人股东按基金面值置换为现金资产。基金景业(筹)自2000年6月23日至8月11日已实现的基金收益在以2000年8月11日为基准的审计结果基础上,以每基金单位1.00元为基础进行份额派送(派送比例为1:1.145),并与豫源基金以每基金单位人民币1.00元为基准合并为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合并后,基金单位总规模为372,874,343份基金单位,资产组合全部为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国债和现金等流动性资产。发起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5,912,322份基金单位,占本基金单位总份额的1.59%;发起人--天津信托投资公司持有本基金42,080,184份基金单位,占本基金单位总份额的11.29%。   合并后形成的本基金名为“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对《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进行了修改。   本基金合并后,由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验资报告如下:验 资 报 告中天信会资字(2000)第019号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接受委托,对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以下简称景业基金)与河南郑州豫源基金(以下简称豫源基金)合并后截止2000年8月15日止的基金单位总份额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合并后的景业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和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止到2000年8月15日止,景业基金合并后的372,874,343份基金单位合实收基金叁亿柒仟贰百捌拾柒万肆仟叁百肆拾叁元整(人民币372,874,343.00元),已全部到位。   合并后本基金由新任管理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2001〗27号文批准,本基金上市后,将扩募至5亿份基金单位。(在基金首次扩募前,全部基金发起人持有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总规模的1%,超出1%的部分在基金上市后即可流通;在基金首次扩募后的整个存续期间,全部基金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总规模的0.5%,超出0.5%的部分在基金扩募部分上市两个月后可以流通。)合并基准日2000年8月15日至本基金上市前基金收益不进行分配,本基金的首次分配在2001年财政年度终了后依据本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