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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方汇理亚太股息M人民币分派 | |
投资类型 | 偏股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17-12-18 | |
募集起始日 | 2017-12-18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0.00 | |
募集截止日 | 2017-12-18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0.00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17-12-18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17-12-18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0.00 | |
基金经理 | Hicham Lahbabi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0.00 | |
基金管理人 |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费率结构表 | 东方汇理亚太股息M人民币分派 | |
业绩比较基准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一个积极管理的亚太(日本除外)股票及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的分散投资组合, 在较低波动性的情况下于周期内达到超越摩根斯坦利综合亚太指数(不含日本)(“基准”)的表现。就“M 人民币(对冲)-分派”类别的投资者而言, 本基金的目标是提供一个高于基准而且比较稳定的收益分配率。就“M 人民币(对冲)-累算”类别的投资者而言, 本基金的目标是在较低波动性的情况下持续稳定地达至超越基准的表现。 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一定会产生回报, 可能会出现没有产生回报或不能保本的情况。 本基金只可为进行对冲而运用衍生工具。 | |||
投资理念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
投资范围 | 为达致该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其资产净值最少 80%投资于在澳大利亚、内地、香港、印度尼西亚、印度、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及台湾等国家或地区注册或从事大部分业务活动的公司所发行的亚太(日本除外)股票及等同股票的证券(例如包括: 美国预托证券、环球预托证券); 然而, 在亚洲其他新兴市场的法律或规定允许本基金投资于其市场或交易所的时候, 本基金亦会寻求其他机会。本基金将有限度地作出人民币计值的相关投资。 本基金并不打算投资于中国 A 股及/或 B 股。该投资政策如有任何更改, 须经香港证监会事先批准, 而基金销售文件(包括基金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予以更新。如本基金日后打算作出上述投资, 将提前至少一个月事先通知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将积极管理股票投资, 根据孳息率、盈利比率及估值比率等可量化因素、营业模式及公司管治等不可量化的因素以及其他按个别情况决定的因素, 物色可持续派息及/或估值吸引的公司。基金管理人亦会根据风险、宏观经济展望及其他市场因素决定对国家或地区及行业的分配。 根据市场情况, 本基金最多可将资产净值的 20%投资于现金及货币市场工具。 基金管理人不会将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投资于由单一主权国发行人(包括其政府、该国的公共机构或地方当局)发行及/或担保的低于投资级别的证券。 本基金需遵守的投资限制详见补充说明书“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政策和投资限制”一节和基金说明书“投资及借贷限制”一节。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其资产净值最少 80%投资于在澳大利亚、内地、香港、印度尼西亚、印度、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及台湾等国家或地区注册或从事大部分业务活动的公司所发行的亚太(日本除外)股票及等同股票的证券(例如包括: 美国预托证券、环球预托证券); 然而, 在亚洲其他新兴市场的法律或规定允许本基金投资于其市场或交易所的时候, 本基金亦会寻求其他机会。本基金将有限度地作出人民币计值的相关投资。 本基金并不打算投资于中国 A 股及/或 B 股。该投资政策如有任何更改, 须经香港证监会事先批准, 而基金销售文件(包括基金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予以更新。如本基金日后打算作出上述投资, 将提前至少一个月事先通知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将积极管理股票投资, 根据孳息率、盈利比率及估值比率等可量化因素、营业模式及公司管治等不可量化的因素以及其他按个别情况决定的因素, 物色可持续派息及/或估值吸引的公司。基金管理人亦会根据风险、宏观经济展望及其他市场因素决定对国家或地区及行业的分配。 根据市场情况, 本基金最多可将资产净值的 20%投资于现金及货币市场工具。 | |||
投资标准 | 为达致该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其资产净值最少 80%投资于在澳大利亚、内地、香港、印度尼西亚、印度、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及台湾等国家或地区注册或从事大部分业务活动的公司所发行的亚太(日本除外)股票及等同股票的证券(例如包括: 美国预托证券、环球预托证券); 然而, 在亚洲其他新兴市场的法律或规定允许本基金投资于其市场或交易所的时候, 本基金亦会寻求其他机会。本基金将有限度地作出人民币计值的相关投资。 本基金并不打算投资于中国 A 股及/或 B 股。该投资政策如有任何更改, 须经香港证监会事先批准, 而基金销售文件(包括基金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予以更新。如本基金日后打算作出上述投资, 将提前至少一个月事先通知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将积极管理股票投资, 根据孳息率、盈利比率及估值比率等可量化因素、营业模式及公司管治等不可量化的因素以及其他按个别情况决定的因素, 物色可持续派息及/或估值吸引的公司。基金管理人亦会根据风险、宏观经济展望及其他市场因素决定对国家或地区及行业的分配。 根据市场情况, 本基金最多可将资产净值的 20%投资于现金及货币市场工具。 基金管理人不会将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投资于由单一主权国发行人(包括其政府、该国的公共机构或地方当局)发行及/或担保的低于投资级别的证券。 本基金需遵守的投资限制详见补充说明书“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政策和投资限制”一节和基金说明书“投资及借贷限制”一节。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