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6月14日证监许可[2012]82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恒生ETF的联接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恒生ETF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恒生ETF主要跟踪香港市场的恒生指数,其投资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香港市场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汇率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恒生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恒生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恒生ETF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恒生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目标ETF主要投资于香港市场以港币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基金除投资目标ETF外,也可能投资于香港市场,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可能会影响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本基金同时以人民币和美元销售,美元申购赎回价格为按照基金份额净值除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计算的美元折算净值,由于存在汇率波动,可能导致以美元计算的收益率和以人民币计算的收益率有所差异。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2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恒生ETF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及跟踪标的指数的股票组合。基金在境内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此外,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合约、互换、期货、期权、权证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ETF份额可计入在内)。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恒生ETF的流动性、折溢价率、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等因素分析,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基金还将适度参与恒生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组合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恒生指数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其他基金、金融衍生工具等产品,并在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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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证券借贷,以增加收益。
在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之前,本基金可通过特殊申购的方式用基金资产换购目标ETF份额,以进行基金建仓。
为了更好地对外币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还可以与目标ETF或其他QDII基金进行外汇互换,互换价格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其中,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为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指数,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不需另行召开持有人大会。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恒生ETF的联接基金,恒生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1,065,096,352.63
95.12
3
固定收益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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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2,514,921.04
4.69
8
其他各项资产
2,125,432.63
0.19
9
合计
1,119,736,706.30
100.00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股指期货
HANG SENG IDX FUT Jan17
-
-
2
-
-
-
-
3
-
-
-
-
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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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
-
-
-
-
注:期货投资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相关价值已包含在结算备付金中,具体投资情况详见下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卖)(单位:手)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
HIF7
HANG SENG IDX FUT Jan17
5
4,917,181.44
90,569.14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90,569.14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
-837,056.58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164,440.37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华夏恒生ETF
股票型
交易型开放式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5,096,352.63
95.36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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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31,630.2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681.32
5
应收申购款
1,483,121.0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25,432.63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2年8月2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3.00%
0.17%
11.07%
0.86%
-8.07%
-0.69%
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
-0.10%
0.91%
-0.17%
0.95%
0.07%
-0.04%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3.89%
0.85%
1.60%
0.85%
2.29%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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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1.03%
1.31%
-1.21%
1.32%
2.24%
-0.01%
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10.54%
1.08%
6.92%
1.12%
3.62%
-0.04%
十、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10%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0%
青岛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8%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杨明辉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信证券公司董事、襄理、副总经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兼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杨一夫先生:董事,硕士。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总裁,负责总部加拿大鲍尔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活动,兼任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曾任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组织成员)驻中国的首席代表等。
胡祖六先生: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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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大中华区主席、合伙人、董事总经理。
沈强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曾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总经理,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
葛小波先生:董事,硕士。中信证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葛先生于2007年荣获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
汤晓东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摩根大通、荷兰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中国证监会等。
朱武祥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建设(香港上市)、华夏幸福基业、中海油海洋工程、东兴证券、中兴通讯等五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贾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兼任东莞银行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北京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美国纽约中国物产有限公司(外派工作),曾担任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卢森堡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行意大利代表处首席代表,中银集团投资管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银行重组上市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上市办公室总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德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
张霄岭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现兼任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特聘教授。曾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项目经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华盛顿总部)经济学家、摩根士丹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等。
刘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办主任、养老金业务总监,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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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琨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
李一梅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基金营销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周璇女士:督察长,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北京金融街建设开发公司。
李红源先生:监事长,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北方光学电子总公司信息部职员,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教育局职员、主任科员、规划处副处长、计划处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经济运营部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巡视员兼副主任。
吕翔先生:监事,学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经理。曾任国家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副主任科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张伟先生:监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兼任山东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山东省济青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财务科职员,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汪贵华女士:监事,博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财政部科研所助理研究员、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
李彬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部总监。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项目经理、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副总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等。
宁晨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监、董事会秘书(兼)。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辑、办公室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弘弢先生,硕士。2000年4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28日至2016年3月28日期间)等,现任数量投资部董事总经理,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7月10日起任职)、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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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9日起任职)、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21日起任职)、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25日起任职)、上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28日起任职)、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23日起任职)、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13日起任职)、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2日起任职)、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2日起任职)、华夏网购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日起任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8日起任职)、华夏鼎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起任职)、华夏睿磐泰盛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5日起任职)。
徐猛先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曾任财富证券助理研究员,原中关村证券研究员等。2006年2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数量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上证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3月28日期间)等,现任数量投资部高级副总裁,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4月8日起任职)、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2日起任职)、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2日起任职)、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1日起任职)、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1日起任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日起任职)、华夏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日起任职)。
历任基金经理:2012年8月21日至2017年2月10日期间,王路先生任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张弘弢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成员:汤晓东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志诚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监。
徐猛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宋洋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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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资产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包括为指数公司缴纳的相关税收以及与支付外币相关的汇兑损益、手续费、汇款费等)。
(4)基金投资目标ETF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标ETF的交易费用、申购赎回费用等)。
(5)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融资融券费、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9)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0)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11)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2)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等。
(13)其他为基金的利益而产生的费用,如代表基金投票产生的费用、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费、追索费等。
(1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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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目前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04%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每年应支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低于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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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本条第(一)款第1项中第(4)至第(14)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并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各币种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①人民币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2%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9%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0.6%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②美元申购费率
美元申购费率应参照人民币申购费率制定。本基金在开放申购之后的1年内对美元申购实行费率优惠,基金管理人决定自该费率优惠满1年之日起,对美元申购继续实行费率优惠,美元申购费率为0。如未来调整费率优惠水平或取消费率优惠,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披露。
(2)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为0.5%。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调低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三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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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基金促销计划,经代销机构同意后,针对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标ETF净值计算和发布时间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