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发布了《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原定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01,C类基金代码:001964)第七个开放期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2日。
现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第七个开放期延长至2021年4月21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第七个开放期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21日,即在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一年后对应日的前一日(2022年4月21日)为本基金的第八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延长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