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09年1月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5号《关于核准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复》审核同意,本招募说明书亦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科创板机
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退
市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
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
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
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
11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 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2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4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48
九、基金的投资 ............................................................. 60
十、基金的业绩 ............................................................. 73
十一、基金的财产 ........................................................... 75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7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87
十七、风险揭示 ............................................................. 92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6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0
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 .................................................... 12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23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24
一、绪言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及其他有关
规定以及《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
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指《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销售服务费 指从C类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成立时间:2001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马永红
总经理:杨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电话:0755 - 83276688
传真:0755 - 83515599
联系人:邹明睿
2、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9号文批准发起设立,现有股东包括中铁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其中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
75%的股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
公司设置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技术治
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固有资金管理委员会和估值委员会,并设置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
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投资部、研究部、创新业务部、风险管理部、集中交易部、产
品规划部、渠道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市场营销部、互联网金融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
监察稽核部、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北京业务部、上海业务部和成都业务
部等23个部室。
(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四十四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证1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
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优势产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泽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龙头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辉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旭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
盈聚福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发展新动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
马永红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曾任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员、科长、处长、高
级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中铁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文众先生,董事,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支行解放中路办事处职员;中国
工商银行成都市信托投资公司委托代理部、证券管理部经理;成都工商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
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巡视员。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恪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职员、部门总经理
助理。现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刘洪明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天津师范大学助教;中亚证券天津业务部部门经理;
中化集团战略规划部职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
副总经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事
业部副总经理。
张苏彤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陕西重型机器厂、陕西省西安农业机械厂、
陕西省西安农业机械厂、陕西财经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高层管理教
育中心(EEP)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财务会计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研究中心主
任;中国会计学会会员(CFE)兼北京分会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法务会计师认证项目专家
小组副组长,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专家小组副组长,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
位论文评议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项目同行评议
专家。
廖振中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四川诚方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成都市传媒集团新闻实业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乐山市嘉州民富村镇银行独立董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调解员,四川省住建厅海绵城市
设计专家委员会成员。
王艳艳女士,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美国休斯敦大学博士后;厦门大学财务与会计
研究院助理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徐加根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石化。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金融
创新与产品设计研究所副所长。
杨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湖南工程学院教师;振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总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研究部
总监、基金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经营管理层董事。
2、监事会
陈林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曾任中铁二局会计员、项目财务主管、云南分公司财
务科长、机电公司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中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铁二局地产集团郫
县项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铁置业长沙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现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王法立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管理
部产品经理、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事业部-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魏玲玲女士,监事,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深圳振华
路营业部。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汪兀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融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马永红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杨凯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邹纯余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铁二局、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
葛俊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科员;深圳市政府
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科员、副处长;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专户投资部总监、投资经理。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磊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广东茂名石化公司、新疆邮政储汇局、新疆邮
政局、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宝
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纪委书记。
张献锦先生,首席信息官,本科学历。曾任职于铁道部株洲车辆厂、深圳大学通信技术研
究所、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简历
李健伟先生,华南理工大学工学硕士。2007年8月至2010年4月,在普华永道咨询有限
公司任职高级顾问。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稽核员、行业
研究员。2012年12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职研究部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
经理,现任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本基金时间:
易祚兴,2016年3月26日至2017年7月29日;
张小仁,2014年9月26日至2017年3月8日;
王茹远,2012年6月30日至2014年10月17日;
王琼,2009年9月23日至2012年6月29日;
杨宏亮,2009年7月11日至2010年11月5日;
欧阳东华,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6月19日。
5、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杨凯先生(主席):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葛俊杰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肖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龙头优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邓栋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福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祥裕增强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高宇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祥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安泰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盈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戈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魏玲玲女士(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何相事先生(秘书):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投研秘书。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
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
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