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3,899,023.6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持有人提供稳健的当期收益和总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战略性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策略相结合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自上而下”的策略主要确定组合久期并进行资产配置,“自下而上”的策略重点对信用债品种的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和定价,同时结合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利用市场对信用利差定价的相对失衡,对溢价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郭明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88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105798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32,049,158.13
本期利润
51,465,655.3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0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4.8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9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9,598,758.5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0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92,630,378.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8.7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07%
0.06%
0.90%
0.06%
0.17%
0.00%
过去三个月
2.46%
0.07%
-0.88%
0.08%
3.34%
-0.01%
过去六个月
4.90%
0.08%
-2.11%
0.08%
7.01%
0.00%
过去一年
5.82%
0.08%
-3.50%
0.10%
9.32%
-0.02%
过去三年
24.06%
0.10%
2.70%
0.10%
21.36%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8.77%
0.12%
4.17%
0.10%
24.60%
0.0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该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1.权威性。该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能够综合反映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
2.样本覆盖广泛,编制方法合理。该指数样本券包括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债、地方企业债、国际机构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中央企业债等债券。该指数以债券托管量市值作为样本券的权重因子,每日计算债券市场整体表现;
3.指数公布透明、公开,具有较好的市场接受度。
综上所述,中债综合指数(全价)可以较好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特征与目标客户群的风险收益偏好。因此,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指数(全价)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79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邹维娜女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年9月18日
-
9年
硕士学位。历任国家信息中心下属中经网公司宏观经济分析人员;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助理、自有账户投资经理。2012年10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3年8月7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月22日起兼任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月22日至2017年7月13日兼任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0月8日起兼任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22日起兼任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11日起兼任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7日起兼任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赵旭东先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8月23日
-
5.5年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管理三部信用研究员,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职务。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边慧女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7年2月15日
-
6年
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加入银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赵楠楠女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7年2月25日
-
7年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世德贝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加入银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经济增长基本稳定,GDP增长率为6.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去年同期为6.0%。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6%,二季度比一季度小幅回落,其中:基建投资增速较快,同比增长21.1%,主要得益于上半年财政投放进度快于往年以及PPP等项目的推进;受企业盈利水平改善影响,制造业投资有所恢复,但是增速仍较低;上半年三四线地产销售较好,房地产投资增长8.5%,较去年同期的6.1%仍有提高,但二季度增速比一季度回落。外需来看,上半年国外经济逐步企稳,外需恢复较明显,出口累计同比8.5%,去年为负增。价格方面,上半年CPI处于较低水平,6月CPI同比上涨1.5%,PPI同比增速在2月份创新高达到7.8%,之后逐渐回落至6月份的5.5%。
债券市场方面,上半年债市整体震荡下跌。一季度受央行先后上调货币政策工具利率,债市下跌,后随着资金面的逐步稳定,债券收益率小幅下降。二季度,受去杠杆等监管政策影响,债券市场再次下跌,并创年内收益率新高,后随着资金面稳定和监管政策边际影响减弱,以及债市相对价值凸显,债券收益率短期内快速下行后维持区间震荡。整体看上半年债券收益率仍为上行,10年期利率债上行约50-60bp,信用债上行30-80bp,中长久期低等级信用债上行幅度较大。
在上半年,本基金维持低杠杆和低久期,并根据不同品种的表现优化了持仓结构。同时,参与了可转债一级投资,增强了组合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债券市场乐观因素增多,但风险点依然不容忽视。首先,基本面方面,经济由“主动补库存”转入“被动补库存”阶段,经济加速改善最快的时期已经过去,后期经济增长动力或趋弱。其次,金融监管方面,虽然金融监管大方向未变,但近期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更加注重协调,后期监管政策或相对缓和,监管对市场的影响已部分体现在价格中。综合来看,基本面正在走向有利债市的一面,同时市场对于监管政策逐步消化,债券绝对收益率水平也具有一定配置价值;但仍需持续关注经济增长超预期、金融监管政策执行力度的演化,以及海外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对国内利率的可能冲击。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状况的分析,本基金认为未来债券市场走势可能呈现震荡格局。在策略上,本基金将采取中性杠杆和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此外,适度择机参与可转债投资。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16日发布公告,向截至2017年1月18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红利,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70元,实际分配金额为人民币9,632,203.80元。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公告,向截至2017年4月21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红利,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50元,实际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1,735,757.06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两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21,367,960.86元。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588,502.97
528,337,467.56
结算备付金
1,041,013.58
59,106,137.22
存出保证金
113,068.00
133,506.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6,007,239.20
2,974,133,693.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73,939,239.20
2,974,133,693.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2,068,0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0,170,350.26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4,618,996.17
应收利息
9,606,217.07
56,191,380.6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83,462.02
219.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98,539,502.84
3,882,691,751.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700,000.00
104,6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603,216.04
-
应付赎回款
84,379.69
691,615,414.5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2,127.39
1,604,716.18
应付托管费
78,959.63
891,509.0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439.33
70,070.5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2,144.03
125,050.6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99,146.69
200,092.53
负债合计
5,909,124.74
799,106,853.4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73,899,023.60
3,043,729,747.16
未分配利润
18,731,354.50
39,855,150.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2,630,378.10
3,083,584,897.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8,539,502.84
3,882,691,751.00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40元,基金份额总额473,899,023.6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55,045,332.58
310,694,286.87
1.利息收入
24,527,480.96
337,067,597.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95,454.86
2,133,079.38
债券利息收入
23,675,952.82
334,330,572.4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212,049.9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44,023.29
603,945.6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5,778,734.26
107,803,327.0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5,778,734.26
107,803,327.0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416,497.25
-213,640,244.6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6,880,088.63
79,463,607.06
减:二、费用
3,579,677.20
40,875,790.60
1.管理人报酬
1,901,580.62
24,478,285.38
2.托管费
1,056,433.62
13,599,047.4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4,618.73
69,092.85
5.利息支出
382,279.97
2,498,647.6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82,279.97
2,498,647.67
6.其他费用
224,764.26
230,717.2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1,465,655.38
269,818,496.2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1,465,655.38
269,818,496.27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43,729,747.16
39,855,150.40
3,083,584,897.5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1,465,655.38
51,465,655.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569,830,723.56
-51,221,490.42
-2,621,052,213.9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48,479,018.87
10,138,611.02
458,617,629.89
2.基金赎回款
-3,018,309,742.43
-61,360,101.44
-3,079,669,843.8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1,367,960.86
-21,367,960.8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73,899,023.60
18,731,354.50
492,630,378.1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970,484,104.55
735,043,141.60
15,705,527,246.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69,818,496.27
269,818,496.2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091,109,543.99
-210,817,057.26
-8,301,926,601.2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954,328,675.45
82,922,496.92
3,037,251,172.37
2.基金赎回款
-11,045,438,219.44
-293,739,554.18
-11,339,177,773.6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28,292,164.94
-528,292,164.9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879,374,560.56
265,752,415.67
7,145,126,976.2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凌宇翔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4)对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5)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6)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01,580.62
24,478,285.3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3,862.71
98,673.55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56,433.62
13,599,047.49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份额。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588,502.97
215,294.63
14,104,425.53
1,911,978.44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4,700,000.00元,于2017年7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86,007,239.20
97.49
其中:债券
473,939,239.20
95.07
资产支持证券
12,068,000.00
2.42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29,516.55
0.53
7
其他各项资产
9,902,747.09
1.99
8
合计
498,539,502.84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9,920,000.00
4.0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3,988,518.10
4.8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3,988,518.10
4.87
4
企业债券
381,354,721.10
77.4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48,676,000.00
9.8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73,939,239.20
96.2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4033
12苏城投
549,490
33,502,405.30
6.80
2
124034
12郑城投
500,000
30,645,000.00
6.22
3
122388
15华泰D1
300,000
29,955,000.00
6.08
4
101659001
16株洲城建MTN001
300,000
29,076,000.00
5.90
5
136499
16洪市政
300,000
28,272,000.00
5.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89045
17上和1A1
200,000
12,068,000.00
2.4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3,068.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606,217.07
5
应收申购款
183,462.0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902,747.0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559
185,189.15
405,889,557.03
85.65%
68,009,466.57
14.35%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69,463.19
0.0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18日 )基金份额总额
510,095,001.7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043,729,747.1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48,479,018.8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018,309,742.4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3,899,023.60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变更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2个交易单元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5,671,586.66
97.44%
5,359,100,000.00
100.00%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13,273.20
2.56%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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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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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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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5/22-2017/06/30
-
235,176,930.53
0.00
235,176,930.53
49.63%
2
2017/05/25-2017/06/30
-
97,275,291.82
0.00
97,275,291.82
20.53%
3
2017/01/01-2017/05/23
2,983,354,560.29
18,005,099.20
3,001,359,659.49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时,将面临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
1)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2)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5000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转型为另外的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丧失继续投资本基金的机会;
3)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4)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基金为支付赎回款项而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同时,巨额赎回、份额净值小数保留位数是采用四舍五入、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是按前一日资产计提,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
5)当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接受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导致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50%的情况下,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所提出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被拒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某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导致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该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可能被确认失败。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15日发布《关于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于2017年7月15日起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香港代表的定义作出相应修改。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10日发布《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数量以及赎回后最低保有份额数量的公告》,决定自2017年8月11日起,调整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数量以及赎回后最低保有份额数量为1份。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