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20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03
交易代码
0003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2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5,494,957.86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现金红利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封闭期的投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剩余期限进行适当匹配。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组合管理策略和期限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供需状况、大类资产估值水平对比的基础上,结合政策分析,确定不同投资期限内的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债券类属配置。同时通过严格风险评估,及时调整资产组合比例,保持资产配置风险、收益平衡,以稳健提升投资组合回报。
由于本基金封闭期为一年,基金规模相对稳定,但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规模的不确定性增强。本基金将采用期限管理策略,分散化投资于不同剩余期限标的,临近开放期时,在最大限度保证收益的同时将组合剩余期限降低,保证开放期内具备足够流动性应对可能发生的组合规模变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A
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03
00030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3,308,044.00份
12,186,913.86份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年10月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A
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381,725.04
-491,863.13
2.本期利润
-576,324.43
-144,563.0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5
-0.008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490,277.96
11,633,038.7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8
0.955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所列数据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3%
0.06%
0.38%
0.01%
-1.21%
0.05%
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3%
0.07%
0.38%
0.01%
-1.21%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二)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截止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马文祥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4年9月10日
-
14年
马文祥先生,1977年7月出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主任科员,工银瑞信企业年金基金经理、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琪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5月14日
-
11年
李琪先生,1975年2月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信用评审委员会委员,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用研究员。2011年3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信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报告期内行情回顾
四季度,海外主要经济体宏观基本面平稳,国内经济稳中向缓,但仍表现出一定的韧性。供给侧改革继续推进,叠加环保限产力度加大,在企业盈利持续改善的环境下,工业生产总体上维持平稳态势。通胀方面,猪肉价格有所回升,工业品价格维持高位,通胀预期有所升温。金融强监管、去杠杆政策持续推进,货币政策基调仍偏谨慎,资金面总体维持中性偏紧格局。
债券收益率震荡上行,收益率曲线维持平坦化。国庆假期过后,在经济预期改善、资金面偏紧和监管政策落地等因素叠加作用下,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突破今年5月高点。信用债整体上跟随利率债大幅调整,信用利差有所上升。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总体上坚持稳健、审慎操作,重点配置高等级信用债,坚持短久期策略,尽量规避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0.95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3%;截至本报告期末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0.95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8%。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9,283,284.38
94.83
其中:债券
59,283,284.38
94.8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90,574.77
3.02
8
其他资产
1,338,792.52
2.14
9
合计
62,512,651.67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7,089,760.00
13.3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259,142.18
17.4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259,142.18
17.43
4
企业债券
23,311,382.20
43.8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9,623,000.00
36.94
9
其他
-
-
10
合计
59,283,284.38
111.60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716288
17上海银行CD288
100,000
9,954,000.00
18.74
2
111795975
17南京银行CD076
100,000
9,669,000.00
18.20
3
108601
国开1703
61,081
6,094,662.18
11.47
4
122217
12渝水务
42,900
4,286,139.00
8.07
5
019557
17国债03
41,000
4,094,260.00
7.7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681.3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27,111.1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38,792.52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A
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1,379,091.09
20,652,971.9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5,649,551.28
7,322.1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73,720,598.37
8,473,380.2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308,044.00
12,186,913.86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含)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税费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自2018年1月1日(含)起,本公司将对旗下存续及新增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前述税费金额是产品管理、运作和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将由产品资产承担,从产品资产中提取缴纳,可能会使相关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敬请投资者知悉。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及/或管理人互联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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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