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17:00止。经统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145,488,845.78份有效基金份额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占权益登记日(2018年5月31日)基金总份额的62.15%。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受限开放期特定比例、开放期规模限制等有关事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
145,488,845.78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的100%。
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受限开放期特定比例、开放期规模限制等有关事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特定比例由不超过5%调整为不超过10%,同时,将终止事由中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调整为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00元,律师费15,000.00元,合计25,000.00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上述费用均由基金资产列支。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6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受限开放期特定比例、开放期规模限制等有关事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完毕,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的同日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期披露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2、《关于召开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召开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