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1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3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1月12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7,298,715.6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1)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宏、微观经济指标、市场指标和政策走向等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2)股票投资上,本基金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将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从公司基本状况和股票估值两个方面筛选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组建并动态调整城镇化主题优选股票库,并根据市场波动情况精选个股,进而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62350088
9556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7,770,444.02
-5,838,892.01
231,999,762.81
本期利润
1,768,096.92
-13,577,597.71
189,630,041.2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55
-0.0632
0.969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93%
-3.38%
53.3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735
0.2861
0.330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8,441,992.36
151,967,404.43
285,833,992.2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74
1.286
1.33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53%
0.83%
3.97%
0.64%
-10.50%
0.19%
过去六个月
-5.07%
0.76%
7.96%
0.56%
-13.03%
0.20%
过去一年
-0.93%
0.71%
17.23%
0.51%
-18.16%
0.20%
过去三年
46.78%
1.64%
15.30%
1.35%
31.48%
0.2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4.25%
1.46%
65.05%
1.25%
29.20%
0.21%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标的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重合度较高。因此,沪深300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可比性。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持60%-95%的权益类资产,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及其他具有高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与债券指数的权重确定为80%和20%,并用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代表债券资产收益率。因此,“80%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20% *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80%、2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2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
-
-
-
2015
5.8100
413,732,583.03
6,920,415.85
420,652,998.88
合计
5.8100
413,732,583.03
6,920,415.85
420,652,998.88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七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乔培涛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执行总监。
2017年4月11日
-
10年
乔培涛先生,1979年12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曾任长城证券研究员、行业研究部经理。2011年8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宁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11月12日
2017年4月11日
23年
王宁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理等职务。2005年8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市场继续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结构分化行情,以沪深300为代表的蓝筹白马股表现较为突出,高估值中小市值股票则普遍较为低迷甚至部分个股连创2016年以来新低。本基金在上半年主要投资了医药、消费品等泛消费品行业,年中附近投资了一些钢铁煤炭等周期品,四季度初做了一定调仓,增加了一些跟城镇化主题更加密切的行业,如建筑、环保、机械、公用事业等,但由于建筑行业受PPP政策回落的影响表现不佳,导致本基金四季度业绩表现不佳。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7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2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宏观经济的增速可能会比2017年回落,而通胀压力逐渐增大,美国减税加息等也会影响到国内的经济政策决策。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层面向龙头集中的趋势越来越显现,各行各业龙头的比较优势越发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但成绩背后也突出表现出一些发展不足的问题。十九大报告鲜明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方向,补短板,扩内需,更加追求城镇化的质量。本基金在未来投资中将紧扣十九大精神,沿着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做投资布局,既要考虑其成长性又要考虑其价值和价格,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更好收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143,276.68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45,002,281.82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23,859,005.14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薛竞、顾卓毅于2018年3月27对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209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查看审计报告全文,应阅读本年度报告正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002,524.56
18,209,943.12
结算备付金
-
4,308,302.55
存出保证金
68,058.36
58,544.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94,432,697.50
123,500,119.05
其中:股票投资
88,241,377.50
123,500,119.0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191,32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0,799,082.35
应收利息
155,018.88
18,288.8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123.01
29,663.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9,670,422.31
176,923,943.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3,295,870.85
应付赎回款
576,625.95
418,417.9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7,389.92
360,565.87
应付托管费
21,231.65
60,094.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71,886.51
570,256.03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31,295.92
251,333.61
负债合计
1,228,429.95
24,956,538.6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7,298,715.68
118,160,235.87
未分配利润
21,143,276.68
33,807,168.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441,992.36
151,967,404.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9,670,422.31
176,923,943.03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74元,基金份额总额77,298,715.68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6,203,830.13
-5,376,340.46
1.利息收入
242,824.38
1,064,252.6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97,790.23
688,801.47
债券利息收入
40,684.52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349.63
375,451.1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875,954.63
1,067,315.5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763,162.59
16,426.1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602.0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102,190.01
1,050,889.3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002,347.10
-7,738,705.7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7,398.22
230,797.10
减:二、费用
4,435,733.21
8,201,257.25
1.管理人报酬
2,255,781.62
3,979,957.96
2.托管费
375,963.60
663,326.2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466,744.71
3,190,214.31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337,243.28
367,758.6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68,096.92
-13,577,597.7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68,096.92
-13,577,597.7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8,160,235.87
33,807,168.56
151,967,404.4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768,096.92
1,768,096.9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0,861,520.19
-14,431,988.80
-55,293,508.9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964,246.11
12,441,959.96
52,406,206.07
2.基金赎回款
-80,825,766.30
-26,873,948.76
-107,699,715.0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7,298,715.68
21,143,276.68
98,441,992.3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4,787,362.89
71,046,629.36
285,833,992.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577,597.71
-13,577,597.7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6,627,127.02
-23,661,863.09
-120,288,990.1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4,984,968.37
33,373,329.69
148,358,298.06
2.基金赎回款
-211,612,095.39
-57,035,192.78
-268,647,288.1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8,160,235.87
33,807,168.56
151,967,404.4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__刁俊东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311 号《关于核准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10,555,287.2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69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 年11 月1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11,529,249.85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73,962.6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中国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16日公告后更名为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