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463
交易代码
0004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553,623,132.0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A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63
00048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272,756,114.49份
1,280,867,017.5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信用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主要采用信用策略,同时采用久期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可转债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严格的信用分析和对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进行判断,力争获取信用溢价。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周亚红
田青
联系电话
010-5857360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ouyh@hsfun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
010-67595096
传真
010-58573520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31日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A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C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A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C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A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32,737,379.35
95,430,746.97
165,076,958.52
100,782,217.43
34,891,004.20
16,889,512.99
本期利润
206,961,219.82
58,145,498.43
193,826,716.79
99,660,114.88
54,271,445.44
24,674,737.8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78
0.0284
0.2314
0.1834
0.2432
0.178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5%
2.68%
33.30%
32.45%
24.61%
23.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73
0.0218
0.0442
0.0453
0.0719
0.061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517,795,954.90
1,645,850,079.06
2,206,087,092.55
2,001,270,500.41
431,347,945.88
193,902,756.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91
1.285
1.316
1.316
1.193
1.182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余额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0%
0.25%
-2.32%
0.15%
1.62%
0.10%
过去六个月
1.77%
0.24%
-1.42%
0.11%
3.19%
0.13%
过去一年
3.15%
0.35%
-1.63%
0.09%
4.78%
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1.34%
0.67%
8.34%
0.10%
63.00%
0.57%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8%
0.25%
-2.32%
0.15%
1.54%
0.10%
过去六个月
1.54%
0.24%
-1.42%
0.11%
2.96%
0.13%
过去一年
2.68%
0.35%
-1.63%
0.09%
4.31%
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7.95%
0.67%
8.34%
0.10%
59.61%
0.5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8日。
②根据《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信用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信用债和可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8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6
0.6500
220,920,996.51
16,370,659.94
237,291,656.45
2015
2.4000
138,186,972.01
13,604,273.85
151,791,245.86
2014
0.5000
20,779,788.74
712,795.87
21,492,584.61
合计
3.5500
379,887,757.26
30,687,729.66
410,575,486.92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6
0.6500
115,617,013.05
8,568,461.69
124,185,474.74
2015
2.2000
54,147,848.86
6,922,402.94
61,070,251.80
2014
0.5000
10,229,619.94
1,614,147.08
11,843,767.02
合计
3.3500
179,994,481.85
17,105,011.71
197,099,493.56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0号文批准设立,于2005年12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北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三十六只基金产品,分别为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梁伟泓
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4年1月28日
-
12
男,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任财务分析师;2003年7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海科创业投资公司,任投资专员;2004年4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任投资组合经理;2006年3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生命人寿保险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任资管部副总经理;2011年12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至2012年9月担任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9月14日起至今担任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6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17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24日起至今担任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晓晨
基金经理
2015年10月14日
-
13
男,中国籍,金融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任团体业务管理员;2004年6月至2010年7月,就职于瑞泰人寿保险公司总公司,历任投资分析师、高级投资分析师及固定收益助理经理;2010年7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宏观策略研究员、债券研究员,2012年9月21日转入投资管理部任职;2012年12月11日起至今担任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10月13日担任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9月8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20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债券市场先扬后抑,牛头熊尾。前3季度,债券市场延续牛市行情,期间虽经历了铁物资信用事件、营改增、产能过剩行业债转股等多重负面因素,仍不改市场上涨趋势,在风险偏好回落、美联储延迟加息和委外资金巨大的配置需求下,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下行。信用债亦维持强势,年初违约风险中倍受冷落的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债券,3季度起补涨,各品种期限利差和信用利差均压缩至历史低位。4季度,市场环境发生逆转,流动性趋紧和通胀预期成为关注的焦点,货币基金大规模赎回和国海代持事件更加重了市场的悲观预期,10年期国债收益率在这轮调整中最高触及3.37%,上行67bp,信用利差随之大幅走阔。
股市以熔断方式迎来最差开年,但在流动性整体宽裕、微观行业盈利边际改善的支撑下,市场信心逐步恢复,市场热点不断。全年来看,具有稳定业绩增长的白酒、造纸、化工、半导体,代表政策支持方向的建筑建材和国企改革概念股,受益于供给侧改革的煤炭都有较好的表现。11月,受流动性趋紧和债市去杠杆影响,股市也步入调整。全年创业板表现弱于主板。
操作上,本基金全年基本保持低久期和较高流动性, 4季度受市场下跌影响较为有限。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291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646元,本年度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5%,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63%,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4.78个百分点;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28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620元,本年度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基金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8%,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63%,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4.31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全球经济仍处于危机之后动能转换的换挡期,新的增长动力不足,而国内经济除受全球经济影响外,还面临着债务率高企、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以及部分领域资产泡沫凸显等问题,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相互叠加,内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在当前防风险和抑泡沫的政策取向下,货币政策转向“稳健中性”,严监管和金融去杠杆,也使得同业-委外链条面临着规范和收缩,短期内暂难看到债券收益率的下行空间,等待市场消化去杠杆压力后的超跌机会。相对而言,沪深300P/E倒数相比债券收益率来看性价比尚可、微观企业的盈利预期在经过前几年的大幅下修后出现改善迹象,权益资产的投资价值有所回升,但流动性趋紧和去杠杆对估值亦存在压制作用,预计市场以区间震荡为主,中枢上移。我们更为关注市场的结构性机会,将自下而上筛选低估值蓝筹、业绩和估值相匹配的价值成长股以及国企改革相关标的进行配置。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合法、合规、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运作、公司经营管理及员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了监察稽核,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稽核、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整改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管理层、董事会以及监管机构。
内部监察稽核的重点是: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则的执行情况;基金合同的遵守情况;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情况;资讯监管与员工职业操守规范情况等。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适时、全面、严谨的内部控制体系。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时拟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原有制度体系进行了持续的更新和完善,对现有的制度体系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同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不断细化制度流程,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
(2)全面加强风险监控,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确保内部控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有效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内控管理质量、优化风险管理水平。
(3)有计划地开展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工作的及时性、深入性和有效性。本年度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各项监察稽核工作,包括对基金销售、宣传材料、客户服务、合同及其他法律资料用印管理、产品开发、反洗钱工作、信息系统权限与信息安全、投资研究交易(包括证券库管理、研究支持、投资比例、投资权限、投资限制、债券信用评级、新股申购、对外行权等)、基金业务参数设置、盘后交易管理、专户业务管理、移动通讯工具管理与信息监控、 “三条底线”的防范及防控内幕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稽核。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稽核的方式,保证了内部监察稽核的全面性、实时性,强化了风险控制流程,提高了业务部门及人员的风险意识水平,从而较好地预防风险。
(4)强化合规教育和培训。本基金管理人及时传达与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更新相关管理制度,并将上述规定不断贯彻到相关制度及具体执行过程中,同时以组织公司内部培训、聘请外部律师、会计师提供法律、会计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估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定期审核及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基金会计组成,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小组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同一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收益分配情况如下:
本基金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A类基金可分配收益74,171,712.28元和C类基金可分配收益68,838,771.84元为基准,以2016年1月20日为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于2016年1月22日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派发第一次分红,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元。
本基金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A类基金可分配收益71,968,386.25元和C类基金可分配收益27,123,885.94元为基准,以2016年4月20日为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于2016年4月22日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派发第二次分红,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2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2元。
本基金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A类基金可分配收益91,228,588.10元和C类基金可分配收益39,615,072.92元为基准,以2016年7月19日为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于2015年7月21日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派发第三次分红,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3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3元。
本基金以截至2016年9月30日A类基金可分配收益86,943,781.75元和C类基金可分配收益34,549,660.90元为基准,以2016年10月26日为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于2016年10月28日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派发第四次分红,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0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0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A级份额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237,291,656.45元,C级份额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24,185,474.74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0278号
注: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9,143,608.60
322,469,377.93
结算备付金
110,413,056.84
92,661,394.12
存出保证金
561,026.97
797,950.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9,811,498,108.14
5,627,252,348.20
其中:股票投资
1,444,658,485.21
423,462,532.7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366,839,62